华山下。
清泉镇。
正午阳光和煦,秋天的风萧瑟的吹起一阵阵风尘。今天唐员外家里似乎要发生什么大事了。唐家的仆役一个个在酒肆和布装进进出出。镇上的两家医馆的大夫也大多都不见,估计也被请走。
“莫非是唐员外的家里又要添丁?”有好事者猜测到。却不知他竟然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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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唐府之中,一个幽清别致的小院子里,一名富态的中年人正焦急的踱来踱去。几名下人站在几步远的地方,没一个敢上去劝他停下歇息一会。
房间里不时的传来一阵仿佛无法压抑的痛呼声,让中年人显得更加急躁。转的步子也是越来越快。
“怎么还没出来?怎地会这么久?”这么一会的急躁和无措,竟让这位平时养尊处优的员外出了一脸的大汗。渐渐的也是越来越沉不住气。他也并非没有见过女人生孩子,可是从来没有等这么久。况且他年近五十,生了七个女儿,却没有一个儿子,心中早已焦急,自从三太太再次怀上之后,全家人都把她当成了宝贝,生怕怠慢了她,心里盼望的,就是能有一个儿子。
三太太久久生不出来,唐员外急得不仅仅是母子平安的问题。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对儿子的渴望,以及那种等待命运审判的焦急和无助。
天知道这次一定是个儿子……
要知道,他可是连续生了七个女儿了,而且,以他的年纪,要想再创造条件,却也是渐渐的力不从心。
“哇——”一声婴儿的啼哭想起。
“生了生了……唐老爷!太太生了,是位公子!……母子平安!”一个满面皱纹的老婆子打开门,兴奋的叫着跑出来。
唐员外听到“是位公子”的时候,大脑一片混沌,只剩下喜悦之情在脑中,身体里荡漾。“儿子,我有儿子了……”至于什么“母子平安”之类,他确是一句也没有听到了。
“恭喜老爷,恭喜老爷。”旁边站着的下人这时候跑过来恭贺,顺便希望老爷心情好打个赏。
唐员外略微清醒过来,也没有让众家丁失望,大声笑道:“今日摆长宴,请父老乡亲们同喜。来福,去支二十两银子,五两给张婆婆,其余的给家里的佣人们分了。”
来福应了一声,喜滋滋的去了。出来报喜的婆子更是脸上要笑出一朵花儿来。
唐员外又叫住来福道:“先去告诉厨房的一声,晚上老爷我要吃全素宴,本员外要斋戒三日,以谢菩萨大德。”
吩咐完毕,唐员外整理了一下衣襟,平舒了一下激动的心情,这才向里屋走去。
唐员外一共三房夫人,此时另两位夫人却都坐在屋中,一个握着三姨太的手说着话,一个正在削着苹果。
看见唐员外走进来,两人站起身来,大夫人手中抱着婴儿,道:“老爷,是个男孩。”
“好,好,好……”
唐员外已经听稳婆说过,现在听夫人提起,仍是说不出的高兴,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像床上看去,只见三夫人郑氏已经睡着。
二夫人宁氏小声说道:“妹妹累了。”
唐员外点点头:“我看看孩子。”
大夫人连忙将孩子报道员外身边,唐员外虽然有了七个女儿,可是抱孩子的经验却浅得很。他抱着孩子,不仅自己觉得别扭,那刚刚出生的孩子竟然似乎也很别扭,睁开闭着的双眼,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却把唐员外吓了好大一跳。
仔细看时,却见那孩子仍是闭着眼睛睡觉,让他以为刚刚是自己气血不调,看花了眼。
郑氏笑道:“老爷,就等你给孩子起个名字呢。”
唐员外向孩子看去,只见他可爱至极,至于可爱在哪里,他又说不上来,只是孩子虽然幼小,眉宇之间竟然已经能看出自己几分影子,心里更加高兴。
“孩子的名字我早已准备了,前些日子还像郑先生请教过。”唐员外说道。郑先生是个举人,在这个小镇上,不论是功名还是名望都是郑先生最大。
唐员外越看越爱,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抚摸着孩子的脸。大夫人连忙过来帮忙把孩子抱住。“云德近霖,这孩子是近字辈,就叫他近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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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近楼十岁之前活得还是好好的,很聪明的一个孩子,平时在镇上与人相处也十分不错,而且聪敏好学,郑先生多次向唐员外讲起,都说这孩子将来肯定金榜题名。
这话比说孩子能中状元靠谱多了,而且唐员外知道郑先生绝非说的客气话。唐近楼地的确确是个名扬十里八乡的才子。若不是年纪尚轻,而且宁愿翘家也绝不参加府城的任何一次学会,恐怕现在早就已经是……至少也是全府城有数的才子吧。
只是唐员外想破了脑袋也不明白,为什么儿子才十岁,就已经明白要韬光养晦,不做出头鸟……
事实上,他就算真的想破了脑袋,也绝不可能明白这件事情的原因。
因为唐近楼原本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唐近楼一个人站在酒楼的二层,看着脚下的街道,集市是在固定的日子才开,清泉村是逢一四七开集,今天是初二,街道上冷冷清清,唐近楼的目光和身影渐渐显得萧瑟。明媚的风光里,他仿佛看穿了时间,回到了那些无法忘记的日子里。
他又很好的工作,优越而宽松的生活环境,事业蒸蒸日上,就连国家,也在那一段时间里找到了曾经的大国状态。他生活在一个不断变化的时代里。
所幸的是,他的脚步总能艰难而又幸福的向前移动。
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女朋友离他而去吧。可惜,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他不认为自己有错,也不认为女朋友的移情别恋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只是可惜了这段感情最后竟然什么也没有能够留下。不过即使女朋友能回心转意,他也无法想象两人能够再次开始,在他看来,感情是一种承诺,而不是喜欢和不喜欢的游戏。
生活还在继续,而他也碰到了另一个让她心动的女孩,只是可惜,他和她之间还没有发生任何故事,那个故事就结束了。
那天,他从银行门口路过,被里面突然想起的枪声吓呆了。警察,劫匪……几个名词在他脑海中无意识的乱窜。结果就在那一瞬间的无意识状态中,一颗不知什么枪的子弹穿过了他的身体。
……在短暂而不可记忆的强烈痛楚后,他感到了自己像天空的白云一样飘渺而且……虚幻。
只在颜色不断变换,最终黑暗吞噬了他的那一段时间,他才觉得记忆和灵魂真正能够接受他自己的掌控。那些声音,遥远而清晰,像在梦里一样,让他和整个世界隔离。
“歹徒杀了一名人质……”
“开枪!开枪!”
“不行,里面全是人质!”
“来啊,来啊,我手里有炸弹……我身上也有……你们进来,他们就陪葬!”
“怎么办……先把伤员抢回来,他还在动!”
“不行……太危险了!”
“给我车,我要车!!!……听见了吗,女人开车,不准带东西。把衣服脱了!”
“安排一辆车!……狙击手准备!”
“准备开枪,不能让他跑了!”
“是!”
“别动……别动,谁动我打死他,我手里有人质,哈哈哈哈,我有人质&……不许动!我打死他!”
歹徒声嘶力竭,他一个人就敢来抢银行,这样的声音也符合大家的想象。他拖着一名人质,警察们便再不敢开枪,他一直保持警醒,用人质完全挡住自己。他以为他能活着走进车里。
“砰!”
歹徒缓缓倒下,至死也不明白为什么会突然一阵眩晕。
狙击手收好了枪,另一名狙击手同伴向他竖起大拇指,夸他反应迅速。可其实他心里也有疑惑,在那一瞬间,歹徒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是的,他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否则他枪术再好又怎么敢开枪。虽然这并不妨碍他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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