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邪真说完了那句话,转身便走。
看到他转身而去,颜夕想唤住他,却成了一个千呼万唤的无声。要留住一个人,需要理由,颜夕觉得自己没有理由,而且,也失去了理由。
颜夕忽然想到了一个看来合理的理由。
“你受伤了。”她望着方邪真衣衫上的血迹,找到这个“名正言顺”的理由,“石断眉是妙手堂的人,你这样走,很危险,何不到兰亭去,先把伤养好再说?”
“我不是今晚才开始受伤的。”方邪真依然没有回头。
颜夕当然也听得懂他那句话的意思。
──比起当年自己对他的伤害,他现在身上的那一点伤,着实不算什么。
洪三热大步跨过去,他要截住方邪真,一面向颜夕道:“大夫人,要不要把这厮留住?”
“不必了,”颜夕疲乏的摇首道:“他要走,便谁也留不住的。”
洪三热垂下了手,心有不甘的瞪着方邪真。
月色下,简迅在袖手看着,像一头月下温文的豹子。
花沾唇却不在了。
──她是因为羞愤,还是因为不想在这里多呆片刻?抑或是另有任务,所以才没留在这儿?
颜夕没有留住方邪真。
当她见到这个人便是方邪真的时候,她就知道这是个留不住的人。
正如当年他也没有留得住她一样。
她离开他的时候,她以为自己难以活得下去,方邪真也再难有快乐。
可是,这些年来,她还是活了下来。而且,只要自己不主动地记起往事,其实活得并不苦,一样可以欢愉。一般正常的人生里,只要不去难为自己,实际上也没有大多的事情可以难为自己。衡量出什么事情是自己可为的、什么事情是不可为的,想该想的事、不想不该想的事,每天给自己一个小成功,可是并不贪功,跟身边的人相处愉快,平常人便可以自求多福。
不是平常人则不同,命运会迫使他们走向不一定是他们意愿的多风多浪的路。
有段时候,她因为斩断了这段情,以为一辈子都难以忘记,不过,多年下来,她明白了的确是终生不忘,但无法相忘不等于自己不会有新的记忆。
她想过死,但人只要那一段想不开的时候能撑过来,便可以活得下去。
她知道他恨她。
──可是他了解自己的苦衷吗?
颜夕在回兰亭的路上,坐在摇晃的轿子里,觉得自己仿佛是一个没有魂魄的幽灵,元神已不知跌荡到哪里去。
记忆时里的世界和未来的世界都一样,一个只能在回想时感受,一个只能在想象中揣测,可是,只有现在的一切,才是真真正正的存在,而且正影响着过去、改变着未来。
刚才方邪真所看见的人,真正才是改变他的心境、影响他的信念、粉碎了他的憧憬的女子。
他离开了法门寺,没有立即回去。
他像个失去躯壳的魂魄,到处闲荡着,直至月渐西沉,他才回到茅舍。
他是千头万绪,但决定只有一个。
无论如何,他准备先离开洛阳再说。
因为对他而言,洛阳已不止是一个是非地,而且还是一个伤心地。
在这个地方,不管做什么事,可能都会引起是非;无论下怎样的决定,都教人情以何堪。
他决定离开。
离开了再说。
──在离开前,他要先赴一趟相思林。
他虽然跟追命并没有深交,可是他也不希望这个人被七发禅师的袋子罩住了头、蔡旋钟的剑刺穿了心脏、石断眉的钢叉叉住了咽喉。
他跟石断眉交过手。
交手仅一招。
在这一招里他已很清楚的知道:石断眉是个可怕的杀手,追命要独力应付他也颇费周章,若再加上蔡旋钟和七发大师,就算是“四大名捕”中的大师兄“无情”亲至,也一样应付不来。
他可不想追命胡里胡涂就死在洛阳。
他喜欢这个朋友。
有的人相交虽浅,相知却深。
他更希望追命能侦破孟随园的血案。
孟随园是个清廉正直的好官,他被放逐,已是天道不公,更何况在充军的路上全家被杀,如果“四大名捕”不主动着手追查,又有谁敢得罪诬陷孟太守的势力,开罪许多握有重权的朝廷命官,甚至干冒被武林同道、黑白二道人物狙杀的奇险,来办理这件无头血案?
江湖上,有些事,只要妄插一足,便有杀身之危;官途上,一样有的是风波险恶,只要妄参一语,很容易便遭来灭门之祸。
“四大名捕”曾受天子御封,可不必禀明求批州县地方官员,即可着手明查暗访,必要时就地缉犯、格杀凶徒,如果追命都查不出这件案子,或遇到了什么不测,孟随园案更加沉冤莫雪了。
方邪真想起当日自己也曾与孟随园有过“渊源”,受过他的“恩惠”,他当然希望也尽一分力:──可是洛阳不可留,他也不想再插手江湖事。
──只希望追命能顺利破案。
故此他决定在未离开洛阳前,先去小碧湖相思林看看,而他今晚,就要向老爹和小弟告别。
──老爹和小弟想必都睡着了,这样唤醒他们,岂不让他们受到惊吓、感到[晓寒]?不如等日出再说罢。不过,日出的时候,自己就要离开了,赶到小碧湖去。
方邪真决定只留下书柬,禀告老父,以让他释怀就是了。
当面告别,可能只惹伤情。
留下字条,反而可作为“证据”,他日推辞苦缠不休的“洛阳四公子”时,也好有个交代。
方邪真决定悄悄离去。
就在他回到茅舍的时候,就目睹他一生[]里,最影响他的过去、改变他的未来、粉碎了他的一切的事情。
茅舍里一片凌乱。
门已倒塌,竹篱亦被推倒,方灵瘦弱的身子挂在削尖的竹篱上,至少有七八支竹已刺穿了他的身子,显然是在他翻篱要逃走时,凶手把他瘦小的身子大力压在竹尖上,血注入竹里,泥土都凝成瘀红的固块。
方邪真眼都红了。
他冲进屋里。
然后他陡然静止。
他看见方老爹。
方老爹死得比方灵更惨。
屋里的一切都是凌乱的,所有的衣服、杂物、农具、桌椅、箧柜都被掀翻,方老爹就倒在灶锅上,锅上盛满着水,水还冒着余烟,鲜血染红了他白花花的胡子。
方邪真红了眼,冲上前,伸出手,触及方老爹的尸首,想碰,而又不敢碰。
他的手指强烈的震颤着,人也在颤抖着。
就在这时候,两个全无声息的人,像耗子一般的在衣堆和杂物堆里冒现。
他们无声无息的逼近方邪真。
这两人一个提着镔铁禅杖,杖上嵌着戒刀,是两种奇门兵器的合壁;另一个执九耳八环锯齿刀,至少重有五十斤,在他手上拎来,轻若无物,都是奇门兵器、绝门武器。
更可怕的是他们的出手。
他们并不马上使用手上的兵器。
而是用空着的一只手,一扬之下,打出星星点点。
使戒刀的打出红星。
用刀的撒出蓝星。
一刹那,满天星,亮晶晶。
满地星星,也亮晶晶。
两旁景物倒退,颜夕觉得很悲哀。
见着了他,才知道她在这几年,并没有忘记他,只不过把他藏在心底里,心灵里的一个更秘密的深处,也许只有在醒来便完全记不得的梦里才会浮现。
她觉得方邪真见着了她,竭力要装得冷漠高做,但其实已被彻底击毁、完全击碎。
她多想告诉他,她离开他的真正原因。
他用当年她替他裹伤的蓝色丝巾,围在手腕上,遮去了他戴着她送的翠玉镯子。
他送给她的蝶衣,她一直都珍藏着,当然,那是舞蹈时穿的衣衫,不适合在平时穿,可是,当日他在十万大山力战铁、石、心、肠四大剑手后,她替他裹伤,用蓝色的丝巾,他却替她揩汗,用的是断落的衣袖,还笑她:“哭什么?我命福两大,这么伤还死不了,看你额上都急出了汗!”
她记得在那时候,想:哎呀不好了,让他看见自己急成这个样子,一定很不好看的了……自己赶快别过头去,不让他看,却不小心按在他的伤处,他“唷”的一声,自己心都疼了。
她突然掀开帘子,探头出去,问正策马护在轿旁的洪三热:“三哥,你知不知道方公子住的地方?”
洪三热愣了愣,道:“知道。”
颜夕道:“你知不知道怎么走法?”
洪三热大声道:“知道。”
颜夕道:“我们即刻去一趟。”
洪三热振奋地道:“好,我们去宰了他!”即喝令剩下的四名手下,改道而行。
在轿座跌荡之际,颜夕默默自袖中抽出了一片白布,上面还隐现几点褐色,那曾经是方邪真昔日鲜红的血迹。
──这次他离开后,我就再也见不着他了……
──就算我不能让他明白,我也要告诉他,当日我为什么要走……
──至少也要让他明白,他腕上戴着我的翠玉镯,我袖中也藏着他的白袖衫。
方邪真在悲恸和狂怒中,骤然受袭。
这种突袭,绝对要比三百支箭一齐向他射来更可怕十倍!
就算他在悲愤中,也记得江湖上极其厉害的杀手组织,除了“秦时明月汉时关”之外,还有“神不知”、“鬼不觉”,和“暗器王”秦点、以及“满天星、亮晶晶”这些可怕人物!
“神不知”和“鬼不觉”是两兄弟,这两人的轻功神出鬼没,但各行各路,决不互助,既是同胞兄弟,也是对头冤家,当日若不是他们两人维护贪官恶宦吴铁翼,就不会使追命大费周章、大伤脑筋了。“暗器王”秦点一出,名气已掩盖了以暗器成名的蜀中唐门,与无情的“明器”成为二水分流,双峰并峙,一时瑜亮。
“满天星、亮晶晶”则不只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一群人里,都是一流暗器高手,也各练就自己的独门兵器;他们的暗器,一如他们的兵器,都是沾不得的。
谁沾上一点,就像被最毒的蛇咬在眼珠子上;谁惹上他们其中一个,就像是他头埋在马蜂窝里。
江湖上的汉子,虽然胆大,但谁都要名、也谁都要命。
所以谁都不敢得罪“满天星、亮晶晶”。
至于谁是“满天星、亮晶晶”的领袖,谁也不知──有人的说是一个男的,叫做“满天星”,有的人说是一位女的,叫做“亮晶晶”。
谁都不知道他们究竟是谁、到底是谁。
可是方邪真却在他最悲恸的时候,遇上了袭击。
至少有两个“满天星、亮晶晶”。
方邪真霍然返身的时候,已看见满天星。
亮晶晶。
赶去大隐丘的轿子被截住,风吹来外面的对话声。
颜夕一看,目下只见,洪三热和数人正在对话,其中一个,虽然神情有点焦虑,但这样看去,还是优雅文秀,格外的好看。
那公子一见颜夕探首出轿外,喜忭忭的呼道:“大嫂。”
颜夕见是池日暮,心中顿生亲切的感觉,道:“你来了,正好。”
池日暮道:“我见大嫂迟迟未归,生恐出了意外,刚好七发大师已经赶到,我请动他一起赶来接应大嫂──”
颜夕打断道:“我没事。我要赶去方家。”
池日暮迟疑了一下,道:“嫂子的意思是……”
“我没有危险的,”颜夕坚持道:“你们可以不去。”
池日暮从刚才洪三热那番不清不楚的转述里,也略了解了情形,略一沉吟,当下便道:“那不如我们一道儿去。”
颜夕点首道:“那也随你,不过,我有话要跟方公子说。”
“当然,事情由大嫂处理,我不过问。”池日暮忙道,遂而吩咐洪三热调派来援的二十四名兰亭子弟往方家进发。
颜夕心神仿佛,突然觉得在黑影幢幢中,有两朵火炬般的眼神在逼视着自己。
她不禁抬头。
目炬隐去。
那是一个穿着大红袍的苦行僧,额上烧着六个戒疤,身材魁梧,留着短如松针的薄发,背上背了个大口袋,眼睛已望到别处。
他就在黑衣黑马黑披风的“黑旋风”小白的身边,想来他就是“百袋红袍,七发大师”了罢。颜夕忖思:
怎么他刚才看自己的眼神竟如此洪炽?
这时车队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颜夕没有再想下去。
她只是想快一点见到方邪真,早一些跟他说明一些事情。
她知道在人生里有些事情,无论怎么解释,都解释不清楚的;有些事,只要迟一步,即成天涯;又有些事,无论人事怎么安排,都胜不过天意的一个疏失。
她更是急急要见方邪真。
方邪真拔剑。
仗剑往最多“星星”的地方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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