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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 第三回 娥眉赋入画

    公孙扬眉在他惨绿少年时,已扬眉吐气,在武林中争了一席之地。

    如果说孙青霞原是“神枪会”中“拿威堂”的英雄,那么,公孙扬眉摆明了就是“安乐堂”的侠少。

    两人都飞扬侠烈。

    两人都教人触目。

    两人年纪大约相差十岁,但在一次比斗后(没有人能得悉那一场比拼的结果)两人更是惺惺相惜,相互推重。

    且相交莫逆。

    不过,孙摇红认识公孙扬眉,却不是先见面,而是透过画。

    她先欣赏的不是公孙扬眉的人,而是他的画。

    她从手帕交公孙邀红那儿看到了好些画。

    有的是山水。

    (怎么画山水也也画得那么激情,而且有志气!)

    有的是花木。

    (怎么画花花草草,也绘得那么有感情,而且还注入了深情?!)

    有的是仕女图。

    孙摇红最欣赏的是他画的女子:

    (怎么这么像我!)

    (他见过我吗?!)

    (他是谁呢?)

    摇红这样欣赏着画,发现每一张仕女图的女子,的确都很像是她,不觉脸颊也微微烧烫起来了。

    连何大妈、孙十二叔,邀红、小红……都觉得他画得像她。

    “一颦一笑简直都是一模一样嘛!”

    他们都这样说。

    当她得悉画者年纪还只跟她仿佛的时候,一颗芳心,还怦碰怦碰的跳如鹿撞,以致小红、邀红调笑着说要介绍画者与她相识的时候,她因为羞怯,和一种莫名的亲近,还有不知原由但有点像近乡情更怯的惧意,而断然拒绝了。

    虽然拒绝了之后很后悔。

    不过的,有缘的,终究还是会有缘的。

    ──虽然有缘不一定就有分,有结果。

    公孙扬眉画那些画的时候,也一早听说过家族里有一位那么标致的美人儿。

    可是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她。

    也不特别渴望见她。

    他只是寂寞。

    他才华洋溢,但早熟令他提早寂寞。他打马扬鞭,迎面扑来的不只是风,还有寂寞。他看长河落日圆,那是个圆而红的寂寞。他望大漠孤烟直,那是条直而长的寂寞,他长街械斗,浴血苦战,取得胜利,还有附带的伤、痛和寂寞,他纵横转战,险胜大敌,斩杀强仇,赢回来的是荣誉、拥戴和寂寞。

    他画画,其实画的不是山水,不是花草,不是美女,而是寂寞。

    他弹指听声,听到的是寂寞。

    他养了头小狗,好像收养的是寂寞。

    他的才情好像是用寂寞写成的。

    剑法也是。

    寂寞。

    寂。寞。

    寂寞。

    寂

    寞。

    而且孤绝。

    那时仍十分年少飞扬的他,却是怕真的去爱。

    他觉得深爱很容易便会毁掉一个人,甚至要比恨来得更具杀伤力。

    爱是要付出自己。

    所以容易轻易输掉自己。

    ──爱得太苦,不爱也罢。

    是以他怕爱。

    他刻意逃避去爱。

    直至他遇上了摇红。

    听到了她的笙。

    她的心曲。

    那天黄昏,目送归鸿,晚霞满天,残晖依依,穿过画楼西。

    她在“安乐堂”的后花园“潇湘馆”,忽然感触万千,于是吹起笙来,那是一曲“乱红”:乱红飞过秋千去,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他听到了一种悠悠扬扬的乐声。

    他还完全体会到那音乐里的寂寞。

    他在夕照里闻笙。

    怔住。

    他忽然觉得好伤心。

    痴了。

    他找到了她。

    见到了她。

    震住。

    ──他这一辈子,不是为了见她而来的吗?

    这个七生三世的约会,怎么自己几乎忘了,差点就错过了呢?

    如果就这样错过了,自己就白来人间这一趟了。

    公孙扬眉遇上了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他以前在剧战中不会害怕.在激斗中不曾害怕,在生死关头忘了害怕,然而当他遇上了摇红,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害怕。

    他害怕自己不够英俊好看,摇红会看不上他。他害怕自己太粗鲁无文,唐突佳人。他害怕自己今天没闻笙而觅,那么一场邂逅就成了永世的撼恨。他害怕自己会早死,因而不能和她长相厮守。他害怕自己失去记忆,以致不能为她长相思。他害怕自己害怕成真。他害怕害病。他害怕害怕。他怕……

    他怕失去了她,

    其实他根本不必担心。

    因为她一看见他来,就知道是他了。

    他来了。

    是他来了。

    她知道她这一辈要等的,应等的,以及唯一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她喜欢他神情间所流露的傲气,仿佛,每一举一动,都足以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柔辉,每一举手,一投足,都说明了:

    月亮太老了,她的光华已照不清他们的脸。

    星星太软弱,她们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向。

    可是他只对她专注。

    对她深情。

    她迷上他说话时的语气,好像这么一句:“读书和学习加上期待将来,就是系住现在自由自在的过活之绊脚石。”要是由别人来说,那不知多无知和无礼。

    但在他说来,却只是霸气和爽气。

    还有诚意。

    直至他们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也分不开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是孙摇红;她才晓得,原来他就是公孙扬眉。

    但那时候他们已下定决心,各自准备用他们分别是十八及二十年来的生命交炁养精蓄锐的力量来轰轰烈烈爱一场,并且用心应付和承担这件事的一切后果。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画画的是他。

    原来用剑的手,也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的。

    她为他吹笙。

    他爱听。

    爱得像在感受一个凄凉好梦。

    他为她画画。

    他画她。

    她在潇湘馆里低垂娥眉低吟赋,他就为她描,为她绘,为她画出千种气质百种风情,金风细细,叶叶梧桐聚,花红如火,乱飞如血,她把一种千呼万唤更与何人说的、千言万语的无声,会注入画笔里。

    画成。

    人人说像,叹为观止。本来大家对这对“金童玉女”,自是人人称羡;对他们的恩爱,更不羡鸳鸯。

    可是她独认为不像。

    因为再像,很像,更像她的女子,在他未见过她时,未见过她前,都已经画出来了,写出来了,以致他见到她之后,所画的女子,反而变得遥远了,不真实了。

    唯一像的反而是气质。

    以及那一种不可言说的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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