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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蚂蚁记

    这一日,无情来到比较靠近碎云渊的一处叫做土坑的地方,这小镇只有五、六百户人,以种稻麦为生;此处啬夫里吏,极少入城见世面之故,孤陋寡闻,连四大名捕是什么人,只怕也没听说过,问起刘独峰这一行人,他们倒有讯息。

    他们有的却是昔日刘独峰刚到的时候,攻破毁诺城,追击息大娘等人的消息。

    这儿一带的人对毁诺城的女子显然很有好感,对刘独峰“助纣为虐”覆灭毁诺城的作为决不予好评,只不过这一路上,大多数的人都“敢怒不敢言”,土坑镇的人则较朴直,见无情打探行踪,都很不乐意相告。

    至于毁诺城惨遭荼毒,官兵如狼似虎的劣行,乡民提起此事,莫不咬牙切齿。

    无情听在心里,也感沉重,官兵军队如此无法无天,怎能治理好天下?

    有一名衙差还充满敌意地道:“这位公子爷,你要打探官爷押解犯人的事,小的实在不知道,就算知道,也轮不到小的知道,不过,那些官爷们从连云寨打到碎云渊,他们的马踏坏了我们的秧,他们的脚步,踩坏了我们的苗,他们还放一把大火,烧了我们的田,还抓了我们这妇女,吃尽我们的干粮,这些案子,呈报上去,乡绅的爷们不理,县衙的爷们也不理,这又怎么处理?”

    无情顿感无辞以对。

    另外一名差役犹有余忿,道:“五重溪的一大片稻田,全给烧毁了,还有几具尸体,有一具身子全埋在土里,只剩下头露土外,五官都被烧焦了,火是官兵放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就算处决犯人,也不须用这等酷刑,并要咱们一大块熟了的稻米也赔上去!”

    一名老捕役感叹地道:“早知道这样,这次我们就提早几天收割,就不致今年入冬便要捱饿了。”

    无情听得心里一动,道:“被埋在土里烧焦的人可知是谁?”

    衙役道:“我们怎么知道?五官烧焦,辨认不出了,就是他父母前来,也保教他们认不出这是谁。”

    那老捕役忽道:“在他尸首旁,倒有一支被烧得变了色的金枪。”

    衙役笑道:“要不是烤褪了色,这支金枪又怎会留在那里,早给那些强盗都不如的官——咳,那些人,抢走了。”

    无情心头一动,即问:“那支枪在何处?”

    老捕役道:“公子要检查凶器?”

    衙役哼哼地道:“公子爷要这柄金枪,拿去也无妨,咱们这儿,地僻人穷,可没有什么好孝敬的。”

    无情语音一整,道:“各位,我这次来,旨在查案。官兵罔视国法,残民放肆,我一旦证据齐集,定必举报,绳之以法,请诸位万勿因害群之马,而怨怼于朝廷。我是个残废的人,千里迢迢来查案,为的是弄清楚,其中有无冤情,须否平反,否则千里往来,风尘仆仆,又何苦来哉?我双腿已废,高官厚禄,荣华富贵,对我又有何用?望诸位仗义相助,以匡国法,成某人感激不尽。”

    这干差役听无情如此诚恳直言,又见他真的下身残废,为之感动,都严肃认真了起来,带他进入班房,端出长枪,让无情过目。

    无情仔细视察金枪,见枪身虽已变色,但确是用钝金镶裹,此枪锋链作波曲状,更特别的是,枪尖已脱离枪杆,仅连着一条幼细的铁链,内有机括,虽然是使枪者已在格斗中放出枪尖,暗算敌手,但在金枪脱手时,定必十分仓促,以致尚未将枪尖安装回杆上去。

    无情向诸人道:“可否劳驾诸位,带我们到现场看看?”

    老捕役等人都说:“好。”

    金剑在路上悄声问无情:“公子,这枪有什么跷蹊?”

    无情道:“这枪没什么特别,只是使用这柄枪的人,如果我没料错,便是连云寨的七寨主孟有威。”

    银剑接问:“孟有威?‘金蛇枪’孟有威的手上金枪,怎会离手?”

    无情道:“所以我怀疑孟有威已被烧死,否则,大火灭后,他大可回来寻回金枪的。能令孟有威命丧的战役,自然应该去看看。”

    于是他们到了五重溪。

    无情请诸差役先回乡镇,也嘱金、银二剑,到溪边去掐虾抓鱼作乐。他则自己一人在旷野上沉思。

    与其说是旷野,不如说是一大片烧焦了的田野。

    一大片昏鸦掠过上空,或许它们在前些日子还栖息在稻田间,但而今稻草已被烧个干净,昏鸦无处可栖,唯哑哑鸣叫。

    天际残霞如赭。

    四野苍茫,远处五重溪映如金带。

    烧剩的残根,烧焦的枯烬,使得这四周都有一种焦辛的味道。

    被火烧过的地方,都有这种历劫的遗味。

    这样一片土地,就算能再翻种,起码也要三、四年后的事了,一片肥沃的土地,给一把火烧成这个样子,难怪乡民们无不惋惜。

    无情长叹一声。

    他望着残霞、归鸦、以及远方金光闪闪的河流,心中可一点头绪也没有。

    听说这块焦土上,曾发现一男一女相拥的尸首,但后来被“那一干官爷们挫骨扬灰”,尸骨全无。

    这使无情心里有一个想法:看来,黄金麟、顾惜朝等人曾在此地全力围捕犯人中的高手,以致损失了孟有威,但犯人中也有一男一女两大高手丧命于此。

    ——这一男一女,既然不是戚少商与息大娘,那么,会是谁呢?

    无情也在这段日子里,逐渐弄清楚了:江南霹雳堂分堂堂主雷卷,还有年轻一辈的出色人物沈边儿,还有毁诺城的唐二娘、秦三娘,也卷入这场腥风血雨之中。

    如果这地方只是顾惜朝集团与息大娘的人火并之处,那么,与刘独峰押解戚少商无关,自己算是白来一趟了。

    无情心中忽然生起一个奇怪的意念,他是向那一对被烧死的男女默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情支持戚少商的友人之英魂,请让他能够掌握线索,救走戚少商。

    无情如此默念了一会,也没有什么灵感,只是晚照愈来愈黯淡,霞色愈来愈深艳罢了。

    其实,他也不求有什么结果,低首沉思了一会,正想回去,忽然,腿腰之间,疼了一下,像给什么东西螫了一下似的。

    他开始还以为是蚊子,伸手一捏,才知道是只蚂蚁。

    他坐在木轮车上,蚂蚁沿着轮车,爬上了几只,是一些红头火蚁,螫人特别疼痛。

    无情也并不在意。

    他甚至连那只蚂蚁都没有捏死。

    他只轻轻挥指,弹掉那只蚂蚁。那只不过是一只小小的蚂蚁。

    地上还有许多蚂蚁,正排成一个行军的阵势一般的,往灰烬堆里婉蜒而去。

    由于无情稍稍移动了这一下,有好几只战斗力强,警觉性高的蚂蚁,都停了下来,抬头昂身,触须交剪磨动着,似乎是要用这种姿势来阻吓敌人的侵犯。

    无情不觉莞尔。

    他发觉这些蚂蚁正抬着一只死去的壁虎,往蚁洞里爬去,十分有规律、守秩序。

    有一只蟑螂,一只爪子被一只蚂蚁噬住,它抖不掉,第二只蚂蚁又缠上了它,它抖动再三,还是甩不开。

    这就注定了它的噩运。

    蚂蚁群拥而至,终于把它噬伏。

    蟑螂身上都铺满了蚂蚁,然后小蚂蚁又同心协力,拉须的拉须,抬腿的抬腿,把偌大蟑螂的身子推动,拖回蚁穴里去。

    无情忽然觉得很佩服。

    这些小生命的战斗力顽强勇猛,而且团结合作,远超乎人类。

    他心中除了感叹之外,还有一些什么,但却不怎么为意。

    他隐约听到远处传来金剑和银剑传来嬉戏的声音,觉得很安慰。

    他遣金银双剑去溪边玩耍,便是不想这些孩子太过沉闷,这该是他们嬉闹玩乐的时候,然而,他却教了他们狠辣的剑法、武功,以及对付成年人奸诈之心、应变之法,这实在都使孩童的心理负担过重了。

    他自幼失双亲,身患残伤,任何在别人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自己却要花十倍八倍的苦功才能达到;他为报答诸葛先生,很早就少年志成,为诸葛先生分忧解劳,所以未曾享受过多少儿时的乐趣,他当然不欲四剑僮步入他的后尘。

    四剑僮本是遭人掳劫拐带的孩童,无情因侦破一案,把他们救出后,收养教诲,才学得一身本领。无情因内息走岔,双腿已废,既精习暗器,可在远距离防身,便无法兼通剑术,他把剑法尽皆传授给四剑憧。

    他跟四剑僮已经不只是主仆的关系,而且有一种至深的真情,他自己已深知吃公门饭的,就算是六扇门中的第一把好手,生活也并不安定,常在刀口敌血的日子里过活,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所以他希望俟四僮长大后,退出江湖,出仕或从商,总而言之,有安稳的生活才是至为重要的。

    而他自己呢?

    他是个残废的人,天生就不幸与寂寞。

    可是他偏偏害怕寂寞,怕不快乐。

    他回想三个同门师兄弟,本来也是在江湖涉险里过活,热闹但又寂寞,多变却也恒常,不过,近来却有了变化。

    冷血跟习玫红是一对欢喜冤家。

    铁手跟小珍一刚一柔,正是一对令人羡煞的爱侣。

    追命与离离的苦恋,更似酒入愁肠愁更愁。

    只有自己……

    无情无奈地苦笑一下:他难动真情,一旦动情,则永难磨灭。他跟姬瑶花一场由爱转恨的感情,已使他饱受创伤。

    人总是要有一个安栖之所的,他希望日后四剑僮都比他幸运。

    想到这里,心头忽又是一动。

    人的思想有时候是很奇怪的,偶然会有刹那的灵感,但又不易捕捉,轻易溜走,不容易回想得起来。

    无情也在奇怪:那是什么事情?已经是第二次浮现了,通常,那是极重要的发现,才会有这种情形,可是,究竟那是个什么样的意念呢,他忆起刚才思索的事情,尽可能联想起一些相关的东西;通常,一个人要唤起自己的记忆,这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法子。

    “……人总是要有个安栖之处的——”他刚才曾想到这一句话,那念头就一闪而过,难道,那意念跟这句话有什么关系不成?

    他突然明白了。

    ——蚂蚁!

    他的腰脊立即挺直起来。

    通常,他遇上大敌、或处理要务时,都有这种绷紧的反应。

    他刚才思索的时候,眼睛不自觉的凝视蚂蚁的行列,想到这句话。——“人总是要有个安栖之所的”,蚂蚁,也正往它们的“安栖之所”行去。

    本来,这并无特异之处,可是,一处刚经过大火烧得一干二净的所在,又怎会有蚁穴呢?

    ——蚂蚁怎么会选在火神肆掠过的地方建穴?

    ——蚂蚁的巢穴,总是离可以觅食物的地方不远,何况,这祝融肆威之处,居然还有壁虎和蟑螂!

    ——本来,这些爬虫集处的地方,应该是食物贮藏之地才是!

    ——可是,这儿在几天之前,被一把大火烧得什么都不剩!

    ——这是什么道理呢?

    无情循着蚂蚁的路向跟去,只见一处废墟,倒着几根烧焦了梁木,显然在大火之前,有一间小屋便是建在这里。

    屋子早在大火里烧得个什么也不留。

    蚂蚁的行列却钻入黑土里。

    ——难道下面是另外一个世界?

    无情立即采取行动。

    他推断出从前这儿,是一大片稻田,屋子建在这里,多半会怎么一个位置,再从残余的梁木中推算出这屋子原来的方位与陈设,然后,很快地找到一重心。

    无情在四大名捕中,原就精通奇门遁甲。五行布阵,所以,很快便能判断出:假使要在此处辟一地道,而又要能隔断火焰,水源自给的话,会设在何处。

    他已找到了那个地方。

    然后用了三种手法,五种手段,终于把一大堆杂物清除,掀开了一块已被烤烧但仍紧合的铁片揭起。

    他才掀开铁皮,一道刀光,迎面飞到!

    无情精于暗器。

    无情善于应变。

    他在揭这块铁皮时,也暗自警戒。

    他的轻功奇佳,一有异动,立时就翻退而去。

    可是,这一道刀光之快、之奇、之锐,令他完全不及应变,不及招架,不及退避!

    他的手仍扣着铁皮,突然往下一压!

    这刹那间铁皮遽沉,加上机括本身的弹力,骤然而及时地盖下!

    “崩”!

    刀破铁皮而出,露出尺长的一截刀尖!

    这铁皮足有近半寸厚,虽经大火烧过,但铁质无损,地底下那人的一刀,竟有如斯威力!

    刀夹在铁皮破洞里,刀尖离他鼻尖不及一寸!

    无情知道自己无疑是在阎罗殿里打了一个转回来。

    他毕生历经无数战役,但这一刀之险,委实向所未遇!

    要不是自己双手仍扣着铁皮,这一刀,就断断避不过去!

    他长吸一口气,道:

    “好功力!”

    他却不赞暗器快、刀法好!

    如果那人擅刀法,精于暗器,此刻,他已永远没有办法再说出任何一句话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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