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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集 没有说过人坏话的可以不看 第五章 老拳少掌

    追命长身而出,丢掉拐杖,一拍冷血肩膊。与他月下并立,面对大将军和一众敌人,取出腰畔葫芦,咕噜噜的吞了几口酒,哈哈大笑道:

    “坦白说,四师弟,当初,我只以为你是一介武夫,只知你是我的师弟,我理应护着你,而今,听君一席话,才知道学无前后,达者为先。他娘的,要是我乍遇生父,说不定还不如你在大关节上高风亮节、操持侠烈呢!世叔替我选得好师弟!”

    然后他向冷血敬了一口酒,自己哗噜噜的喝了七八口,再向错愕不已的大将军说:

    “喂,凌光头,我告诉你,我给你好一个儿子感动了!我本打算窝在你身侧,收集了你犯罪证物之后,再设法擒下你的,但冷老四这样一说,光明磊落。我这当三师兄的倒是当成了小人了!他奶奶的,我崔略商,虽好酒恶劳,不算长进,但平生不作亏心事,要我当卧底找出大恶人,现在我查出来了;但要我当内奸暗算人,我干不来!嘿嘿,就算是对付恶人,也不能用龌龊手段,否则我们跟卑鄙小人又有何异!好了,这下堂而皇之,八面清风,冷月当空,冷血在旁,凌落石,我,姓崔,名略商,天下四大名捕中,排名第三,在这儿跟你见礼了,有僭了。”

    然后他说:“我这下现身相见,算是原形毕露,我就算给你杀了,你就算遭我抓了,两造也都得心服口服!”

    大将军这回整个的愣住了。

    他聪敏过人。

    他威震天下。

    他恩威并重,权杀在握。

    他叱咤风云数十年,到了这个月明风清的晚上,才发现养了十八年的儿子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仇人的儿子,对付自己而自己全力对付的人,原来才是自己的孩子,就连身边的三大智囊知交之一,原来也是卧底,而且居然就是名动武林的四大名捕之一:

    追命!

    ——真是要命!

    ——更要命的是追命自己跑出来,公开承认。

    ——这等大无畏、光明正大的勇气,不但有力的支持了冷血,还深深的打击了大将军!

    大将军仍在差愣之中:“你……”

    他当真是一时说不出话来。

    “东家,”追命的语气缓和了些,“我不愿躲在背后暗算你,也因为你虽向来多疑,但对我算是不薄,我不忍做那宵小暗算的事。大笑姑婆死于你手,我自当报仇;不过,不管是真情假义,咱们总是宾主一场,我要对付你,也得要光明磊落。”

    大将军冷笑道:“好个光明磊落,竟躲在将军府如斯之久,看来,要硬栽我凌某入罪,也早有足够罪状了吧?”

    “早就够了。但如果你仍肯自首,我便成全你。”追命又仰脖子喝了几口酒,叹道:

    “唉,多月来,为了要不使你置疑,有酒不能喝,连酒壶也不敢挂在身畔,那像今天痛快!”

    “人说追命酒喝越多,武功越高,”大将军道,“你已喝了酒,要动手了吧?”

    追命哂然道:“那就要看你是不是要动手了。”

    他虽是凛然无惧的行了出来,但其实实力仍十分单薄。

    冷血身受重伤。

    大将军这边有讳莫如深的尚大师,还有那红头巾的书生,行藏怪异,另外,唐小鸟、雷大弓、狗道人也是棘手人物,远处还有个“大道如天”的于一鞭,而且不管红灯笼还是白灯笼,总是他麾下的兵丁。

    而自己这边,光靠阿里、二转子和寇梁、马尔,仍嫌势孤力单。

    最能起死回生、反败为胜的一着子力,是仍留在大将军身边卧底的杨奸。

    ——自己坦然亮出身份,是够痛快了,但杨奸更须独留于大将军身侧,才能做到里应外合,才能相互呼应。这点,才能见出杨奸的沉着,顾全大局。

    他当然不希望在这个时候与大将军交手。

    因为他没有胜机。

    他也考虑过:他也不知道像张判、小刀、小骨(还是应该叫做‘小欺’?)、宋红男等应该怎么办?会怎么办?

    ——帮大将军?

    ——还是帮冷血?

    “不”,大将军断然、决然、绝然的说:“我不跟你们动手。至少,不是现在,不是今晚。”

    然后他说:“退。”白灯笼一一熄灭。

    此际,大将军已明显占了优势。

    他可以一举杀光这些心头大敌。

    他却没有这样做。

    反而撤军。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难道他真的痛悟前非了?

    “我给你时间,三天,”大将军向冷血说,“就当我以前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给你三天的时间好好的想想,你要还是与我为敌,我就绝对不会再对你客气。”

    “还有你,”他仍神威凛凛的指着追命,“你成功的在我这儿卧底了那么久,我居然没有识破……当日冷血明明负了重伤,被困于养月庵,如果不是你,他哪有理由逃生?我居没瞧出来,嘿。”

    他这番话倒是令追命想起:当时杨奸也在围捕,要不是这杨门主配合得当,诈作不知,领队他去,自己也不一定能把冷血护得住。

    “不过,你骗了我那么久,也知道了我不少事,我是不会放过你的。”大将军挥手道:“我们走。”

    大将军蓦然撤退,追命心里惊疑,冷血却道:“他要留下。”

    ──“他”是指屠晚。

    “这个人我不认识。”大将军矢口道:“他所做的事我也不知道。”

    梁取我怒吼一声、急掠而起,直扑瘫在地上的屠晚。

    ──他好不容易才与阿里妈妈重逢,然而就在重叙当晚,阿里妈妈就丧在这人手里,他已仇深似海、悲恨难填,巴不得把此人碎尸二百八十段,是以一出手就是重手。

    他下的是重手,但出手却轻。

    轻若片纸。

    他使的正是纸刀。

    纸刀出招愈轻,伤人愈重。

    就在这时,那头扎红中的书生,突然出了手。

    其实谁都在防他会出手救屠晚。

    冷血尤其慎防:

    ──就是因为他,所以自己才一失神间为唐小鸟所制。

    这人当时尚未出手,就有如此妖异的诡力,冷血对此人不免十分顾忌。

    梁取我一动,那人就动了。

    那人甫动,冷血就出剑。

    ──梁取我是“太平门”梁家的好手,身法自然奇速无比,可是他快,那红巾书生却是更快。

    快不要紧,而且还怪。

    怪不出奇,而且还诡。

    他不先杀屠晚,不截梁取我,却猛地迎向冷血之剑。

    而同在此时,他发出了一声尖啸。

    那像是女人的尖叫。

    很尖,很锐,像一把冰刀刺入了耳孔里。

    他伸出了手。

    右手。

    ──一只少女般的手。

    ──一只青葱般玉琢般的玉掌。

    一手夺过了冷血的剑。

    只一招。

    只一招就攫下冷血的剑。

    可是他万未料到,冷血没了剑,仍有剑。

    掌剑。

    ──以掌为剑。

    他一向与人交手,只进不退,愈挫愈强。

    ──断了剑他用断剑。

    ──失了剑他就用掌剑。

    书生疾退。

    他没料到冷血仍有力量反击,比冷血失剑后以掌作剑更感诧异。

    连追命也意料不到。

    其实,冷血跟屠晚交手过三次:一次是在“迎送客栈”前,两人正在对峙,后因小刀出现,屠晚不欲投鼠忌器,误伤大将军之女,所以收椎而去;当晚虽未动手,但冷血气势尽为椎风鼓声所慑。第二次是在“水月轩”,冷血行刺失败,猝然遇袭,冷血身受重伤,屠晚亦不好过。其实,屠晚暗算在先,仍然落得个两败俱伤,可见冷血若全力一战,略占上风,而今三分半台交手一战,亦是都挂了彩,可是,冷血仍能强持,屠晚却已倒地。他一次比一次强,屠晚却一次比一次伤得更重。两人高下乃见。

    不过,冷血居然还可以面对心情剧变,作出明智坦荡且磊落欲奇的决定,又能面对强敌突袭,弃剑创招,实在令追命对这个师弟更感惊奇,更增敬意。

    他奇归奇,反应可全不闲着,正向冷血那儿掠去,却更没料那书生已转攻向他。

    迎面就是一拳。

    左拳。

    这一拳一伸,瘦骨粼粼,皮皱茧厚,像一只炒了六十年炙热铁砂的手!

    ──好老好老的一只手。

    ──很丑很丑的一只拳头。

    追命一见,则大叫了一声。

    “‘老拳少掌’”!”

    他一脚飞去,叱问:

    “你是‘小心眼’赵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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