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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三、世间第一巧匠

    制造商在一个多月之后,才有了回音:“我们竭尽所能,终可使夫人满意,我们在亚洲找到了能满足夫人要求之奇人,但费用极其高昂,初步估价,约五十万英镑,最后可能不止此数,请先惠款,再告知详细节。”

    看了这一封回信,我忍不住大笑了好一会。关老头当然不明白我为什么要笑,所以他望着我的神情,疑惑到了极点。

    我为什么要笑?因为我一下子就猜到了,制造商找到的,能满足小仙要求的“奇人”,必定是戈壁沙滩这一对活宝无异——也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利用高科技,达到千奇百怪,匪夷所思的目的。

    我暂不说穿,只觉有趣。因为我若所料不差,只消一个电话,找来戈壁沙漠,问题立时可以解决——岂有设计者打不开自己设计的锁之理!

    我只是顺口问:“你不是说,书桌的造坐,只是三十万英镑吗?”

    关老头悻然:“这附加的五十万英镑,我并不知情,是小仙自己支付的。”

    我也感到奇怪之极。美女小仙.为了钱才下嫁关老头,若是她却花了一大笔钱,只为了要为她的秘密找一个安全所在!

    这种行动,简直难以解释,她会有什么天大的秘密,非用如此昂贵的方式来保管不可?

    接下来,又是小仙给厂商的信:“五十万英镑如数寄上,但必须让我知道详情,经我同意之后,才能作宝。”

    从这此过程看来,小仙不但有艳丽绝伦的外貌,而且有极其缜密的心思。

    制造商提供的详细资料,我看了之后,不禁倒抽了一凉气——本来,我以为只要找到了原设计人戈壁沙漠,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制造商的资料称:“为了满足你的要求,设计者采用了前所未有的精密设计,置的电脑,会分辨你十只手指的指纹,而更进一步的是,还需加上你声波的频率——这令得除了你本人之外,宇宙之间,再没有任何人可以开启密锁!”

    我呆了半晌,指纹相同的可能性,据统计是千万分之一,十只手指的指纹都相同的机会接近零,还加上声波的频率人人不同。那么,制造商的保证,也就不算夸张了。

    我再看下去:“内置的发热装置,在桌子遭到暴力对付,包括钻石刀切割,激光解体等情形时,就自动发生作用,产生摄氏3000度的高温,足以令内藏的任何物件损毁——化为尘烟。”

    随即,就是小仙的信:“请代我向设计者致谢。”

    造商的回信则称:“设计者必须和你会面,以取你指纹和声音的资料。”

    双方之间的文件来往,至此为止。小仙当然是和设计者见了面的。

    而我所想到的是:小仙究竟有什么秘密,要采用如此非常的手段?

    那时,她应该还未认识金儿,她会有什么秘密?

    我用疑惑的神情望关老头,希望他能提供答案,可是我立即发现,他的神情比我更疑惑!

    他在迟疑了一会之后,才道:“我给她买了很多珠宝,其中很有一点,大有来头,但是……也似乎不必用这样的法子来保存。而且,她一直没有把这种情况告诉我,唉,她不知道有多少事瞒着我,我根本没有得到过她的心!

    关老头作出一副“情圣”的情状,那神情语态,惹人作呕之至,我冷笑一声:“你买,她卖,你还希望什么?”

    关老头听出了我语意不善,不敢再说什么。我挥了挥手:“我可以设法找到密锁的设计人,看看他们是不是有法子——不过,看来,也末必有办法!”

    关老头连声道:“那太好了,卫先生你一定有办法的,卫先生要多少酬劳,只管直说!”

    我皱了皱眉,心想和关老这样的人,倒也不必客气,大可直话直说,所以我道:“我不想要物质上的酬劳,但是,那书桌的七只抽屉被打开的时候,我要在场!”

    关老头震动了一下,失声道:“这样,我妻子的秘密,你不是全知道了么?”

    我冷冷地道:“第一,小仙已不再是你的妻子。第二,那正是我的目的,我要知道她有什么秘密,值得为此大动干戈!”

    关老头的脸色很是难看,但他毕竟是一个头脑十分精明的生意人,立即知道这宗买卖,对他来说,还是大大有利,所以他道:“一言为定!”

    我点头:“我自会去进行,你听我的消息好了!”

    关老头站了起来,我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请问,你是如何任用金儿作为你的助手的?”

    关老头一脸恨意:“通过一家国际性的猎头公司的推荐——这人确然有才干,想不到竟是引狼入室!”

    我再问:“你和他一起那么久,关系又如此密切,难道竟一点异象也没有发现?”

    关老头摇头:“对不起,卫先生,我对你所说的一切,根本不信,我也没注意过他是不是没有重量——不是同性恋者,谁会无缘故去抱同性?”

    我再追问——因为和金儿接触最多的人,就是关老头了:“一点可疑的迹象也没有?”

    关老头回答肯定:“没有——只有一点,我不明白他这样能干,为什么不自己去创业!”

    这个问题,自然不会有确切的答案。我们曾经作过讨论,大家都很同意我的假设。

    我的假设是,有若干气体人在地球上活动,范围和领域都很广泛,他们的目的,可能是想在与地球人一起活动之中,了解地球人,地球人生活,是他们“研究工作”的一部分。

    在关老头看来,创业俭财是人生头号目标,但是在气体人看来,那既然不是他的“工作范围”,他自然没有必要去辛苦营役,去创什么业。

    这或许就是关老头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而我的假设如果成立的话,那么,每一个地球人生活的领域之中,都有可能存在着气体人——或许是你的钢球教练,或许是你的老板,或许是你的邻居。

    不过也不必。第一,他们未必有害人之心。第二,他们一定不会和你有太亲密或太亲近的关系,以保持他们身份的秘密,不然,没有重量,总是很叫人吃惊的!

    关老头等了一会,见我再没有问题,他再次道别。

    我在他离去之后,立刻和戈壁沙漠联络,倒是一找就找到了他们。

    我开门见山地问:“若干年前,你们曾为一个女人设计过密锁?”

    戈壁沙漠齐声道:“哈,你什么事都知道!”

    我吸了一口气:“那密锁,真的只有那女人本人才打得开?”

    两人大有鄙夷之意:“如果你知道那密锁的内容,你就不会问这种蠢问题!”

    我闷哼一声:“我完全知道内容,我的意思是,当日你们曾记录那女人的十指纹,和她声音的频率——”

    我才讲到这里,就听到了戈壁和沙漠两人、各自齐齐发出了一下怒吼声。接着,电话便被重重挂上,我连“喂”了十七八声,也没有应。我再打过去,却变成了录音,要我留言!

    在开始的十分钟之内,我实在莫名其妙,不明白这一双“奇才”,发了什么神经。

    但当我再把我们通话的内容,想了几遍之后,我明白自己确然得罪了他们!

    我提及当日,他们曾获得“那女人”的指纹和声频的资料,话还没有说完,他们已然在怒,自然是他们一下子就知道了我的用意之故——这些资料,他们如果留存了下来,那就等于保留了密锁的匙,随时可以打开密锁。

    当然,这样做,也是不道德的行为,十分卑劣,我这一问,分明是侮辱了他们的人格,所以才勃然大怒。

    一想通了这一点,我松了一口气——我知道他们的为人,在大怒之后,摔下电话,一定是怒气冲天,来向我兴问罪之师了!”

    我不必再去找他们,只消等他们前来就是。

    我下楼,抓了一瓶酒,三只杯,等在门口,不消十来分钟,果然看到他们的车子,响着惊人的噪音(他们灵敏度装的结果),直冲了进来。

    车子还没有停下,就听得两人的大叫声:“卫斯理,你要向我们道歉!”

    我迎了上去,两人跳下车,我第一时间把酒杯塞向他们的手中,替他们敬酒:“对不起,一千一万个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两人略怔了一怔,却立时又各自争吵起来。一个道:“我就知道卫斯理一定知道自己说错了话!”

    另一个道:“我早知他反应快,但不知道快到这种程度,不能算我错!”

    我忙道:“你们都没错,我在你们发怒之后几分钟,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可是我有原因,你们设计的密锁,被安装在一张书桌里,那书桌一共有七个抽屉,你们可知道书桌主人是谁?”

    书桌属于关夫人小仙所有,两人和小仙应该相见过,但我肯定两人不知道小仙的身份——若是知道,在《运气》这个故事之中,小仙的地位重要,他们早就说了!

    果然,两人道:“是一个女人,声音动听之极,一双手,如同玉琢一样,应该是个绝色美人!”

    我大讶:“未曾见面?”

    两人道:“她是蒙面来的。”

    我“哦”了一声,心想小仙行事,深谋远虑之至。两人追问:“这女人是谁?”

    我一字一顿:“就是关夫人小仙。”

    两人立刻张大了口,自喉间发出了一阵古怪之极的声音,我不敢再怀疑他们的人格,说他们在后悔没有私自留下一份资料来,只好说他们感到了极度的意外。

    我趁机问:“你们全然不知道她的身份?”

    两人叹了一声:“当然想知道,但是基于职业道德,所以不能问。”

    戈壁沙漠替人设计密锁,只有一个能开启,这锁座落何处,他们都不知道,自然也不应该打听,那样,锁主人才会安心。

    我又把关老头怎样找上门来的经过,说了一遍。两人齐声叹:“我们也无能为力,除了锁主人之外,谁也打不开它——如今,只怕锁主人也打不开了,他已变成了气体人,还能维持原来的声频不变?只在有千分之一的误差,就开不了锁!”

    我摊开手:“只好让书桌中的秘密,成为永远的秘密了,虽然我也很想知道那是什么秘密,可是连你们也没有办法,那就——

    两人忽然道:“或许,用什么方法,和她联络,请她来把锁打开?”

    我笑了起来:“那太虚无飘渺了,她已经彻底改变了生命的形式,正正式式地跳出了红尘,以前的事,如何还会关心?而且,联络一个人,也不是容易的事!”

    两人也笑起来:“是啊,最近在传播媒介上,就有一个傻瓜在找一只鹰的主人,不知找到没有?”

    我没好气:“没找到——那个傻爪就是我!”

    他们吐了吐舌头,没有再说什么。这时,门口一阵喧哗声传来,我一听,就知道是红绫回来了。果然,门开处,她大踏步了进来,身形粗壮,肩头之上,还停着一只巨大的鹰。那情景,和现实相去甚远,一如漫画中的人物。

    戈壁沙漠没见过红绫,一时之间,看傻了眼。我向红绫介绍了他们,两人一起和红绫握手,却又不约而同,把视线投向那鹰——或者正确点说,是投向绕在那鹰足上的那蛇形金环,而且同时,现出了极其怪异的神情,迅速地互望了一眼。

    这种情景,看在我的眼中,自然立刻想到,他们知道这金环的来历。

    所以我立即问:“那金环代表了什么?”

    两人震动了一下,一个道:“那只是……装饰!”

    另一个道:“养鹰的人,很喜欢这一套!”

    他们竟然用这样的拙劣的手法,企图掩饰他们的所知,真令人又好笑,我大喝一声:“少说废话,快从实招来!”

    两人缩头缩脑地问:“不然便当如何?”

    红绫嘻嘻笑:“把你们的头移一移位置!”

    红绫说着,伸出大手去,两人连连后退,急叫道:“招了!招了!”

    我和红绫,尽皆大笑,两人也不生气,只是指着那金环,好一会说不出话来。

    说也奇怪,当两人伸手指向那金环之时,那鹰的神情,也大是紧张,踏在红绫肩头上的双足,不断提起又放下,像是不想人家看清那金环。

    两人手指金环,想说什么又没有说,手却不知不觉移近了些,那鹰忽然伸爪抓向他们,饶是两人缩手快,一个的手背上,也起了一道血痕。

    而那鹰也陡然飞了起来,室内空间小,大鹰双翅振动,劲风疾生,刹那之间,就有天下大乱之感。

    还好,它飞了一会,就停在吊灯之上。红绫一面发声想叫鹰下来,一面责问戈壁沙漠:“这是干什么?”

    两人道:“把那金环除下来,让我们仔细看看,才能确定是否和我们所知的有关!”

    我摇头:“只怕不容易做到!”

    我把那鹰在麻醉药力消失之后,如何索回这对金环的经过,说了一遍,补充道:“显然,那金环对它有特殊的意义,它不肯让人除下!”

    戈壁沙漠却道:“那就难了,我们若不能肯定那是我们曾见过的,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两人的话,令我怔了一怔:“这套在鹰足上的金环,你们以前见过?”

    两人摇头:“不能肯定!”

    我有点不耐烦:“就当它是,你们且说说上次见到的情形!”

    戈壁沙漠也沉下了脸,一个道:“不让我们肯定,即使把我们的头移位,也不会说。”另一个道:“若是让我们肯定了,就算不叫我们说,我们也会说!”

    话已说到这种地步,我若是再要强逼他们,那就只有反脸一途了。所以,我向红绫望去,红绫明白我的意思,她抬头向停在吊灯上的鹰,发出了一阵古怪的声音,那鹰居然有回应。

    戈壁沙漠大奇:“咦!卫小姐通鸟语?”

    红绫摇头:“有,我只是要它相信,我们并无恶意。”

    说话之间,那鹰又落了下来,仍然停在红绫的肩头,红绫伸手在它身上轻轻抚摸,然后才指着它的足:“借你这金环看一看,很快就还给你,可好?”

    我也在旁:劝说:“若是我们有恶意,上次不还给你了!”

    寻鹰听了之后,有很不安的动作,但很快静了下来,居然向我伸出一足,显然已答应了我们的要求!

    我先伸手在它的头上拍了一下——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喜欢这样,但是它善解人意,可见它曾长时期和人类相处,自然应该知道那是嘉许的表示。

    然后,我小心地把金环到了下来,戈壁沙漠一接了过去,立刻从口袋中取出放大镜来,嵌在眼上,仔细观察。

    奇怪的是他们并不看金环的正面,那上面有花纹,而是去看反面。而我曾观察过,反面是光滑的。

    他们这样的行动,更使我知道,他们对这金环确有所知。两人一面观察,一面不断交换眼色,由于他们的一只眼上嵌了放大镜,所以每当他们交换眼色时,情景变得十分怪异。

    他们看了大约两分钟,互相对望,一起点头,把金环还了给我。

    这时,红绫也看出熟悉这金环,她一面接过了我给她的金环,立刻又绕到了鹰足之上,一面问:“这金环是什么来历?”

    可是这时,戈壁沙漠的神情,却又十分令人猜疑,因为他们现出了难以相信的神情,缓缓地摇着头。红绫还想追问,我作了一个手势,阻止了她。因为我看出,两人的心情很是矛盾,分明是那金环有很大的隐秘,必须让他们先克服了心理上的矛盾,才能痛快地说出来,追问是没有用处的。

    那种惊疑的神情,一直逗留在他们的脸上,而在大约一分钟之后,他们开始说话。

    他们说话的方式,很是奇特——并不是把有关金环的一切,直截了当地把事情告诉我和红绫,而是他们互相在对话,可是作为旁听者,我们也能在他们的对话之中,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

    两人中一个先开口问:“上次我们见到这金环,是多久之前的事了?”

    另一个略一思索:“快有三十多年了!”

    我听了就为之一呆——他们两人,都不足40左右的年纪,对上一次他们见这金环,已有三十多年,那也就是说,他们在孩提时期曾见过,直到如今,也亏得他们的记性,如此之好。

    两人都很有些感叹之色,一个忽然又道:“其实,我们只能算是第一次见到它!”

    红绫浓眉一扬,就待发作——两人的话.太自相矛盾了。可是我再次制止了她。

    另一个居然同意,但说出了理由:“是啊,上次我们见到的时候,它还没有完成,当时我们曾问师父,这蛇一样的金环者什么用,可是师父回答,只说了是送给一个异人的,他说那异人是——”

    略一犹豫之间,一个已接了口:“师父说那异人,能人之所不能,天下再没有人及得上,当时我们都不服气,都说了——”

    说到这里,两人像是回到了三十多年之前,齐声道:“师父,你是天下第一巧匠,还有谁能及得上你!”

    一个道:“真奇怪,师父听了之后,只是摇头,神情黯然。”

    另一个道:“是啊!过了一会,他竟然说了那几句不近人情的话!”

    两人说到此处,都现出愤然的神情。一个道:“师父说:以你们两人的资质,应该投入他的门下才是,在我这里,是浪费了你们!”

    另一个道:“当时我一听就吓得魂飞魄散,一拉你,两人就一起跪了下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错事!”

    听到这里,我已心中称奇。我对他们不算陌生,但是对他们的过去,却是一无所知。原来他们自小就拜了一个巧手匠人为师,看来,他们师父的手艺很了不起,他们两人,堪称当今世上的第一巧匠——手艺的尖端科学相结合,比请古代的巧匠,自然又巧了许多倍。但是基础功夫,自然还是从小就打下来的。

    而他们的师父,又感叹自己技不如人,他口中的“异人”不知又是何等样人?

    我心中在杂乱无章地想着,戈壁沙漠的对话并没有停止,一个又道:“倒把师父也吓了一跳,把我们扶了起来,说他所讲的,乃是实情,并且还说,日后不管我们技艺如何精进,也必然比不上那异人!”

    另一个“哼”了一声:“师父的什么话我都听,唯有这句话我不服。”

    另一个同意:“是的,我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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