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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王——狗发 第一章 苦痛狗口饭

    “哈……臭黑度,你已失掉了右手中指,还敢再来献醜,好笨啊!”一身小二打扮的焦大嘴,站在大瓮缸前,轻佻鄙视,一脸耻笑之色,用手指狠狠夹著鼻子,与全身是破补麻衣的臭黑皮,保持著三步距离,像是怕被这小子薰臭自己似的。

    臭黑皮高举右手,但见中指三节断了其二,只余下最后一节,倒也可怖。他咬牙切齿道:“我要狗饭,不,我不怕!”

    四下立时掌声雷动,围观的有锦衣公子、有闺阁小姐、有无聊姑婶,也有顽皮小孩,他们都最爱到“全香居”来。因为店老板想出了出人意表、大收旺场的卑劣玩意“狗口饭”

    来,看著贫贱少年们在险中求一口狗饭,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实在过分。

    甚么是“狗口饭”?

    “十夜城”这个离京城不远的小城镇,是贫乡孩童最爱来闯,以求摆脱落魄生涯的暂居处。从四方八面涌来的贫乡子弟,每天络绎不绝,他们十之八、九都未能找到粗工当仆役,再加上连年荒灾,来的人更多,以致饿瘪、饿死的人一天比一天更甚。

    “十夜城”,你来了十天十夜,肚子饿得翻转,便会跑到“全香居”去,因为那里有个玩意,叫“狗口饭”,只要过得了关,便可饱餐一顿。

    你敌不过肚饿,便会“自投罗网”。

    店老板饭天赐是一等一的卑鄙商贾,为了增强酒楼号召力,竟想出一个要贫贱少年出卖自身的贱计。他捕来了一大批野狗,喂以冷饭菜汁的“狗饭”,但只要哪个少年胆敢与野狗搏斗,把掉在注满水的大瓮缸里的野狗,以双手压在水里,把它淹得气绝而毙,便可夺去那头野狗的“狗饭”。

    要知野狗也同样饿得慌,而且在水中必然奋力抵抗,又是抓、又是噬咬,死命相拼,少年们又如何能忍痛斗下去?

    三天前,这个已全身发臭的贫贱少年臭黑皮,已来尝试过玩那“狗口饭”的游戏,可惜,一头野狗把他的中指噬掉了,狗饭进不了口。

    三天以来,他又饿得死去活来,“十夜城”里乞来乞去,磕破了头儿也讨不到冷饭菜汁,便只好再来决战“狗口饭”了。

    人性本善或恶,也许在“全香居”便瞧得一清二楚。自从这里有了“狗口饭”这玩意儿,生意突飞猛进,小菜、茶酒的价格涨了又涨,但仍是客似云来。

    每天,等著“欣赏”贫贱孩童们出醜的人,实在太多了。欣赏的人对著为争“狗口饭”

    的贫贱少年或摇首、或叹息、或偷笑、或狂笑,光怪陆离,百般心态,千种人意,尽是奚落与鄙视,教人不寒而栗。

    仍有一群围观者毫不以鄙视眼光,对待争“狗口饭”的贫贱贱少年,只因为他们也是一贫如洗贱的少年,平常以乞讨过活,过著颠沛流离的日子。他们眼看一个又一个的同命人,被野狗噬掉手指:心头好痛、好痛,也许,不太远的日子,自己也要来争这“狗口饭”哩!

    在一群贫贱少年中,有一个好瘦好瘦的高个子,十六岁已近六尺高,衣衫褴褛,却难掩深沉而凌厉的眼神,一双干瘪的手,骨瘦如柴,但隐现坚强意态。

    他的名字是——狗发,姓狗名发,一点不错!

    “孩子,你的爹是一头贱狗,他不配有其他姓氏,你俩以“狗”字为姓,终生受辱,也就永远不会忘掉你爹带来的无尽耻辱了!”狗发的娘亲如此说,那时狗发才是八岁刚懂事的小孩童。

    狗发与可爱活泼的妹子狗俏,自小便清楚明白,骗他们娘亲真情深爱的贱种生父,是一头狗公,一头长大后要宰的狗公。

    狗发是第四天来“全香居”的,因此他也是第二次目睹臭黑皮,大步踏往大瓮缸前,双手力压,狠狠地与野狗搏斗。

    全场又传来嘻哈笑叫,拍掌应和,不消一会儿,完了。

    臭黑皮把手从大瓮缸中拔出,它是胜,或负?

    胜了,有“狗口饭”;败了,又有手指作野狗午饭甜品。

    臭黑皮的手举得好高好高,他的目光僵冷凝住,凝视右掌,不,说错了,是凝视著“原来”的右掌位置才对。

    臭黑皮的右腕以下,整整四指与手掌,都不见了,只剩下破破烂烂的“缺口”,瓮缸内的野狗,竟一口便噬去了臭黑皮的右掌,嚼得火速如电,全吞下肚里,一点骨头不留。

    “呀!”撕裂神经的痛吼,当然是臭黑皮的叫喊,血如泉流,倒在地上扭曲挣继之而来的是甚么?是笑、大笑、耻笑、失笑、狂笑。

    再继缤还来了甚么?是一条菜、一根肉骨头、一块鱼肉……是赞赏、是奖赏,也是妄想!

    妄想一个画面,在“全香居”内的客倌们,都抛出吃剩的一些或肉或菜,掉在地上,他们妄想已痛极的臭黑皮,因为一手掌已断,另一手又血淋淋被噬重伤,便表现“狗爬饭”的“绝技”。

    在地上忍著苦痛,侧著头儿狼狈吞吃身旁的肉、菜,这便是变态人心欲得到的妄想画面。

    手掌被噬,当然痛得死去活来,但痛楚的折磨难受,还是肚子饿的折磨难受呢?

    结论是“妄想实现”,臭黑皮疯了似的在抢吃地上的菜、肉,看得一群贫贱少年泪流满脸,一同慢慢颂出一首“狗口饭”的诗:狗口狗饭,人手人残。

    饱饭一餐,杀狗一关。

    不惧噬齿不畏难,不杀野狗不复还。

    痛在皮肉血斑斑,泪在心头千万万。

    贫难挽,饿难艰,言难谏,勇难殚。

    闯难关,痛难撑,祸难扳,恨难返。

    苦痛缭绕在心间,苦命纠缠在人间。

    苦楚只为一口饭,苦为一口臭狗饭。

    也许,当你身为争一口臭狗饭的一分子,才会领悟“狗口饭”这首诗的真正意思。

    今天为争一口臭狗饭,就算侥幸把野狗浸死在大瓮缸里,能得到一些狗饭糊口,明天呢?明天又如何?难道明天又来再试,那后天又如何?天天都能浸死野狗,不受伤、不怕痛?

    怕,一大群贫贱少年都怕痛。

    不怕,一个骨瘦如柴的狗发不怕,他也是狗,是一头饿疯了的少年小狗,但比他更饿的,是留在家中妹子狗俏。她非但没有饭吃,更不肯下咽,原来肥肥白白的小妹子,最俏秀可爱的美人胚子,现下落得皮包骨,狗发一定要带一些饭给妹子。

    妹子是唯一所爱,不能失去;她,狗俏,不能死!

    要争“狗口饭”,使得踏步上前,狗发已在焦大嘴身前,他淡淡的说了一声:“我要杀狗!”

    “呵……好豪气啊!太好了,各位“全香居”的贵客们,今天真有眼福,来了一个勇敢的臭黑皮,又来多一个胆大少年,接连上演好戏,请为他鼓掌啊!”焦大嘴咧嘴笑道。

    又是同样的嘻笑与掌声混杂,总之便是惊喜交集,这样的运场好戏,看来店老板饭天赐又要把饭菜涨价,多赚一笔了。

    狗发十指紧握,他好清楚,自己一定要胜利,十根指头一根也不能失去,因为他答应过娘,要亲手杀掉大仇人亲父,那头狗公。他要留下十指,好好练一套出色拳法,一拳轰杀仇人——狗公!

    并且,不能没有饭给狗俏吃,她不能饿死!

    今天来杀狗,明天再来,天天来,天天杀,天天有饭给狗俏吃,要妹子再见昔日肥白俏丽,回复美貌。

    徇众要求,野狗不必调换了,又是先前那头虎齿恶野犬,原来已从大瓮缸中以巨铁丝网网了出来,现下又被丢入水里去,继续表演它的疯狂,一口噬掉手掌连指毫无畏惧的狗发,猛然提升斗志,狠狠的疯了似的,以双手拳打胸膛,又拍打脸庞,又放声狂嚎;痛,在身体蔓延,感觉愈来愈痛,斗志愈来愈旺盛,野狗狂,狗发更狂。

    痛,不惧;剧痛,毋惧。痛楚,来吧,我狗发向你挑战,瞧你能否痛得我不能抵御,瞧你有多恐怖!

    他妈的痛,我要你死!

    皮包骨的双手,以疯意斗志辅助,十指紧紧扣住野狗的头及前爪,厉目射向野狗双眼,告诉了他,臭狗,死吧!

    野狗的身连头全被压浸在大瓮缸水底下,死亡已开始倒数。不甘就此丧命,便反抗,噬、抓、拼!

    噬住手腕,抓破血肉,抓了又抓,愈抓愈深,深可见骨,骨肉溅血,血肉模糊狗发疯癫狂嚎道:“哈……好痛啊,但还不够,再咬,再抓;野狗,狠劲野性,痛死我了,好痛啊!”

    真的已痛入心脾,痛得如千虫噬心,分尸咬杀,每一寸肌肤、每一分血肉都在痛,剧痛难挡。

    皮肉的外在感觉,跟内心的意志在争斗,且看谁胜谁负!

    咬得指骨爆裂,还受得了么?

    受不了,痛死了,但仍不放弃。

    好,咬向脉门,噬烂你的血管,咬碎你的骨头,咬碎你的斗志,快崩溃了,已是人类不能抵受的剧痛!

    究竟是狗发胜,还是野狗赢?

    大夥儿看著狗发扯得扭曲的脸容,泪水四溅,肌肉弹跳,歪嘴闭目,快忍受不了。

    野狗仍奋力挣扎,狗发最多只能说是强弩之末。

    痛楚感觉已渐渐盖过顽强意志力,快崩溃败下阵来了;太痛、太痛,痛得咬牙切齿……

    对啊,为甚么要咬牙切齿?

    要咬,便咬舌,咬舌会痛,痛楚刺脑,刺激神经。

    咬啊,狠狠一咬,便成功了,咬破了舌头。

    舌头咬破,比手部的痛更痛,痛得头昏脑胀,头痛欲裂,头晕转向。有了“更痛”,痛不及“更痛”,便好受多了。

    破舌之痛把狗发忍受剧痛的能耐猛然提升,就像冲破了死穴一关,不再惧怕痛,最痛的皮肉之痛已能抵受,何惧之有?

    杀!野狗,你去死吧,我不怕痛,你,却怕死!

    你不怕死,又何须挣扎?你怕死,便怕见我!

    狗发突将野狗提出水面,对野狗发出了鬼魅恐怖痴笑。狗发要这头凶恶的野狗知悉,他比它更疯、更狂。

    双手再压野狗向下,野狗继续狂噬乱抓,可惜,狗发已毫不畏痛,他要野狗死,野狗便必须死。

    因此,野狗死了,浸死在大瓮红中。

    狗发的意志力战胜了痛楚的感觉,野狗变成了死狗,狗发赢了一碟狗饭,又多得了一些掌声、一些笑声、一些呱呱大叫、一些惊叹……当然,狗发也多了一大堆纵横交错的疤痕留在双手上,一生都会跟著自己成长,记著这一回的“狗口饭”之战。

    狗发从焦大嘴手里接过狗饭,焦大嘴为奖励好小子,特别即时“加料”,吐了一口浓痰在狗饭上,又再来一些鼻涕,当然少不了鼻屎一点点,才满意的转身走。

    狗发在笑,因为“全香居”的客倌都在笑,捧腹狂笑。狗发好好的记在脑海,在十六岁的今天,这个店小二焦大嘴曾如此对待自己,有一天,必定要双倍奉还,必定!必定!

    低下头的一群贫贱少年,好羡慕昂首阔步的狗发,他成功杀掉野狗,有饭吃啊,不必忍受肚饿,真好!

    好多人在赞叹,包括一个黑影,一个在下巴长了长长白须、夫子模样的围观者,不停在心里佩服赞叹,从夫子的眼神,可见他是多么的欣赏狗发,多么的对他有好感。

    人的际遇很奇怪,一些巧合、一个机缘,便改变终生。

    长衫飘飞的夫子,轻抚著他下巴的长须,看著狗发的背后身影,微微浅笑,他在心内已决定,要对狗发好,要他从贫困中扭转过来,狗发,你的机会来了。

    拿著一大包狗饭的狗发,急匆匆的奔回家里去,他的家,也许是因为他姓狗,十足的像个狗窝。凌乱不堪,污物满布,更甚的,是屋前的一块空地,原本用篱笆围好,但篱笆都已倒塌,竹枝折断,杂物四散。天啊,难道没有娘亲料理么?

    有,有娘亲,娘亲在屋内,娘亲在妹子狗俏怀里。

    当狗发推开大门,又是看到亲娘倒在狗俏怀中,妹子不停在抚摸娘亲秀发,轻轻吻其面颊,笑道:“娘啊!哥真有办法,他手上拿著好香的饭哩,娘今天可饱餐一顿了。”

    狗发递上狗饭,狗俏便一手把狗饭送入娘口。

    狗发轻轻道:“别傻,妹子,你自己吃吧!”

    狗俏微怒:“不……娘和咱们一起挨饿,娘也要吃啊!娘当然要先吃。”

    狗发一手捉著狗俏送饭的手,冷冷道:“但娘已死,死了十八天的人,又怎能吃饭。”

    “嘻……哥总爱开玩笑,娘怎么会死,不,娘只是睡著了,一睡未醒而已,大哥你真笨。”狗俏干瘦的脸儿,色泽灰青,毫无血色,教人怜惜,她的轮廓仍是美人胚子,可惜俏丽已随饥饿黯然离去。

    狗发一字一句道:“别再骗自己,娘在十八天前就已气绝,就算是胡圣手胡不归也欠缺妙丹柙药能救咱们娘亲,要是你不吃下这包狗饭,不出三天,妹子也会饿死!”

    狗俏的眼眶惊现泪珠,悄悄爬移,泪汪汪的伤心隐现,口舌打结道:“不……哥啊,不要啊,我不要你再说娘已死,呜……我要娘啊,我不要吃饭,要吃便一家人围坐同吃,鸣……”

    一手推开那包狗饭,掉在地上,四散得一塌糊涂。

    狗发连忙俯身用双手,急将饭菜拨回纸上,怒道:“狗俏啊,咱们不能死啊,你不吃饭也救不回娘的啊,好,你不肯面对现实,哥便强来,要你醒过来。”

    狗发一手夹开狗俏嘴儿,硬把狗饭送入其口,又怒道:“三十天前,那些狗娘养的马贼一涌而进,冲入抢掠,杀鸡杀鸭,大肆捣乱,娘就是在那天惨遭毒手的。你不会忘记,可永不磨灭,咱们都不能死,要报仇,首先便是要生存下去啊!”

    目光涣散的狗俏,泪水涔涔而下,不停滴流,好伤心,好伤心。

    铿锵的字句打进脑里,令她脑际又重现三十天前的恐怖经历,毕生难忘的醜恶一天,全身不停抖颤起来。

    狗发不停把狗饭塞入妹子口里,逼她吞下,不停厉言疾色道:“那一天,马贼们逼我俩跪在娘床前,那个凶残的绿脸怪人,又醜又凶的他,把娘的衣衫撕掉,便在咱们眼前强暴,呜……我一定要报仇,杀死大仇人,绿脸马贼,我恨你的贱脸,一生一世,也永远痛恨你的醜陋五官,我要杀你,杀你一十八块,千刀万剐。”

    “杀,杀你永不超生,对,要报仇雪恨,不能死,不能饿死,吃……我要吃饭,不……

    哥你也要吃,咱们一起吃,吃个饱,不能就此死去,要振作!”狗俏终于被唤醒了。

    兄妹二人都不希望就此死去,毕竟三十天前,他俩跪在地上看著娘亲,她为求天杀的贱马贼,不要杀害两个子女,甘愿被那绿脸首领奸个半死,奸得呼天抢地。娘的每一声痛苦呼叫,都犹在耳边。

    愈是痛嘶,绿脸大贼愈是感到痛快。要不是突然有探子来报,大贼另有要事赶赴应战,才不会轻易放过狗发一家三口。

    正满以为挨过了一场风暴,便是雨过天晴。

    可惜,上天没有厚待狗家,狗发娘亲一天后下体开始痛,继而是痒、溃烂、生虫……天杀的贱种,竟令狗娘染了恐怖风流毒病!

    大夫来看,不看则已,甫察见下体,便恶出饭菜来,头也不回的逃出屋外,只说了一声:“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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