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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侠小说网->《城邦暴力团(上)》->正文
24、记得当时年纪小

    等我老了以后——我是说要等我老到都已经不知道鸡巴硬起来是个什么感觉以后——如果还有人问我初尝禁果的滋味如何,我可能要花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去解释,但是我一开始会这样说:「那滋味就好比你知道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之后就老想着用个什么方法撩拨着让人知道它一样。」一种近乎皮下痒的间歇骚动,一直以神秘、颤抖的方式刺激着你的中枢神经,却不让你辨识出它眞正的位置的一种痒;鼓舞着你、怂恿着你、挑逗着你重温一个秘密——你太想再确认一次、再确认一次它是不是眞正値得的秘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民国七十一年底的辜,我二十五岁,还可以在研究所混半年——这半年写不出论文来,非但得入伍当大头兵,连拖磨了四年的硕士学位也算泡汤完蛋。可是我眞正关心且只愿意关心的事是红莲什么时候会再度出现。我想念她。

    那是一种从来不曾从我体内浮涌而出、抵挡不住的情感——我开始想念一个人。也许我该说得更坦率一点:我想念她的身体。这种想念里绝对掺杂了一种关于遗忘的懊悔在内;我觉得非常地不舒服——犹如忘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秘密那样——一开始的时候,我总是躺在床上,闭起眼睛,幻想着红莲再度匍匐近前,压伏在我身上的模样。然而很快地,也许祇有几秒钟的时间,我已经不能记得她的长相。一切似乎都是非常模糊而不确定的。她的长发、她的皮肤、她的躯体的每一个看来新鲜又饱满的部位,那些影像不时地会溶化成完全不同于原貌的东西。有些时候,红莲的脸会变成小五的脸,有些时候又变成自助餐店送我辣椒小黄瓜的老板娘的脸、彭师母的脸、我硏究所乃至大学同班同学的脸;还有一次是家母的脸;那一次吓得我猛地坐起来,拉伤了腹肌。

    可以名之为一种惊恐的,我不停地问自己:难道要直到红莲下回再突然出现为止,我都无法再想起她眞正的模样儿了么?难道我的记忆力就是如此之薄弱,以致转眼便不再能看得清自己曾经那样亲近、那样狎昵的对象了么?难道我在和红莲拥抱、撕咬、纠缠、抚触的那每一个片刻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消失、隐遁,再也冋不来了么?难道——最令我难受的是——难道我定要这般牵挂着另一个人么?

    整整一个礼拜过去,我祇能做两件事:昏昏睡去之后不知何时醒来,醒后拎着个矿泉水的空瓶子到飮水机的龙头底下接水,再拎回房间里喝一半,剩下的一半像那天红莲所做的一样,从头顶往下浇淋,直到浑身湿滑冰冷。

    最后不知道是缅甸还是越南发现了我。总之他们几个合力把我架到新庄省立医院里去吊了几瓶点滴。我还记得泰国认为我读书过于用功,以致神经耗弱,造成心因性的厌食——其实就是潜意识地想自杀,以逃避缴交论文的大限。医生告诉他:应该不会有这么复杂,我祇不过是营养不良而已。马来西亚则偷偷对我说:他认为那医生什么都不懂,然后他对我眨巴眨巴右眼,道:「你谈恋爱了,对不对?」我说放你妈的狗臭屁。

    我在省立医院住了两天,打了十六瓶也许是糖水、也许是盐水之类的玩意儿。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医生以非常严峻的语气告诉侨生们,!不可以再让我一个人住在宿舍里了,得把我送回家去,让家人照料调理一阵。

    就像从酒馆里打完架回学校的那一次一样,我躺在马来西亚的怀里,坐在马来西亚右边的泰国一路上轻轻拍着我的腿,叫着我的名字,只不过这一回越南坐在右前座,开车的是缅甸而非红莲。他们不让我自己坐的原因很简单,他们怕我撑不件。我身体下面垫着条大褥子,活像个婴儿——载着这个婴儿般的我,他们开了一个小时的慢车才把我送回西藏路——我不知有多久没有回过的家。

    没错,我的家,西藏路一百二十五巷临街第四栋四楼公寓的底楼,隔着一百二十五巷——这巷子可以会车错驶,比一般较窄小的街道还宽绰111对面就是莒光新城了。莒光新城不知道已经盖好多久,住户似乎都已迁入,窗光鳞次,透着白、透着黄,有人家怕热不怕冷,大冬天还开着吊扇,将室内的灯光闪得忽明忽灭,打赌那一家子日后都要得散光眼。我缓缓下车、踩踩稳,扫视一圈这个看来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彻底逃脱的环境,竞然有一种想要掉泪的感觉。马来西亚很不识相地搂搂我的肩膀,说:「还是回家好,对不对?」他说的也许是他自己的心情,我应了他一句:对你妈个头。他笑了,很以为看穿我的心事是件値得会心得意的事。缅甸喊了声保重,然后,四只分别来自四个国家的手从四扇车窗里朝外伸着、摇着,不一会儿转出了巷口,我依稀还听得见他们全无半点忧愁烦恼的笑闹声。

    我站在红砖道上,抬手摸一下透着白光的那扇窗户外的铁栅栏——里头灯影之下坐着的当然是家父。向前走五步,我又摸了一下透着黄光的那扇窗户外头的铁栅栏——家母也仍在房里,应该已经睡熟了。我忽然迟疑起来,打从每一根骨头的深处(甚至可以说是骨髓的深处),冒上来一股异常浓重、强烈的羞赧之情来。

    是的。我居然如此如此地害起羞来了;像是做了一件绝对见不得人的、天大的坏事,且为世人所知,而我不得不面对。套句村子里最凶悍的徐老三当年的名言:「就好像正在卯管卯到爽歪歪的时候门窗大开,被一马路的人都把到,的那种糗蛋法儿。」徐老三教我们这种黑话的时候他还祇是个高中生,还没混成个大军火贩子;我们也都还在念小学,根本不知道「卯管」就是手淫。「把」就是看、「糗蛋」就是尴尬到极点的意思。可是我们都跟着笑,觉得长大到徐老三那个样子刚好,刚好天不怕、地不怕了。

    可是我已经——一十五岁了,刚有过平生第一次的肉体之欢,却丝毫没来由地、像个孩子一般地感到羞赧。彷佛咱们张家门儿祖宗八代的颜面都被我丢光了一样。我掏出钥匙,正要往锁孔里插,猛然间又像在公厕里撒完了尿那样抖擞两下又赶忙把它收回来;一串钥匙被我抓在口袋里晃郎晃郎响了不知有多久。等我再逛回一百二十五巷的窗边,发现连家父房里的日光灯也熄了。在那样前所未有的、令人羞赧不安的夜里,我忽地想到两个字:寂寞。也就在那一刻,四周无际无涯的静谧与幽暗之中传来轻轻的一声呼喊:「张哥!」

    声音是从巷子对面莒光新城楼下的一个门廊深处传来的,正当我不知道该不该应声的剎那,那人又喊了声:「张哥,是我——小六。」

    孙小六,十七岁的青年——比当年的徐老三还要大上一点——从门廊里忽一闪身,犹如一头拉拉山里出没的黑熊。也许是我的错觉,其实他并没有变得太高或太壮;也许他眞地长大了许多,祇是我在惊愕之余不免夸张了那一瞬间的感受。总之,我愣了几秒钟,还没想到要不要走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欺身过来,站在我的面前,夜色中龇着门。牙对我傻笑。

    他的身量显然要比我大上一号,可是稚气未脱,笑起来十足还像个小学生。上身罩着件祇有快要老死的人才会穿的藏青色盘扣夹袄——显然是从不知道哪个爷爷辈儿的亲戚那儿接收来的,反而应了流行。那两年吹中国风,巴黎伦敦米兰纽约都看得见无肩线、前开衩儿、锟边带盘扣的唐装零碎。不过我敢打个一百万新台币的赌,孙小六根本不知道这些——看他的下半身就清楚了:那是条地摊上九十块钱一条买来的所谓牛仔裤,和眞品;样下水缩三寸,但是晾干之后再也挺硬不起来,村子里的小伙子喊道这种裤子叫鸟崽裤,取其烂鸟不硬之义。再往下看,嫌短的裤脚在踝上半尺就打住了,该有袜子的部位没有袜子,光板踩着双棉布鞋。我上下打量了他两回,想不起该同他说什么,只好指指他脚巴丫子,道:「还是小五给你缝的鞋?」

    孙小六似是有些儿得意地点点头,道:「我姊也给张哥缝了几双,还老问说张哥什么时候回家,她要我给送过来。」

    我也点点头,接着便想不出什么可以和他搭讪的话了。可这么继续聊下去对我很要紧,因为比起掏钥匙开门回家来,我情愿在这寒风刺脸的街道边多站一会儿。妙的是孙小六似乎也没要走的意思,而他大约比我更不会找话闲扯,支支吾吾了好半晌,我不知哪根筋不对了,忽然冲口冒了句:「你现在还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我用大拇指和中指打了个榧子,接着说:「好一阵不见人么?」

    孙小六把脸垂得不能再低,看他的鼻翅和脸颊似乎是笑着——那种小孩子家害臊而不得不应付场面的笑——一只手使劲儿往后脑勺上反复抓挠,最后实在不得已的样子,才迸出一句:「眞地没办法!」

    「什么东西没办法?」

    「我也不想离开家,在家多舒服?可是没办法;我要是不去才要倒大楣呢!」「你是给人绑了票?」我越听越觉得奇怪,:半也因为这可以是个话题——反正他不说,我就穷问;一问下去,就想起一大串往事来。想起了什么,我就再问下去,总然不急着进门。

    他不答我,拿棉鞋往红砖上磨蹭,顺着砖面上的古钱印子打转,转了一圈又一圈。

    「那一年我们在这边顶楼,你还记不记得?」我用下巴朝身后的莒光新城昂了昂:「你玩人家楼板上的钢筋,结果弄弯了好几条,还把那些钢筋胡乱插在暗处,有没有?」一面说着,我已经想起一个可以眶骗他一记的好主意——

    「我不记得了。」孙小六顺势回身望一眼那楼顶,眨巴眨巴眼,狐疑地说:「是我爸揍我的那天晚上吗?我不记得有什么钢筋啊!」

    「你当然不会记得,可后来你知道出了什么事吗?」我强忍住笑,一本正经地瞎编下去:「你祇不过是手痒,随便捡几根钢筋来弯一弯、杵一杵,可是谁知道呢?人家在顶楼施工的泥水匠怎么会想到有人那么手贱,在暗处设了机关,结果第二天晚上就有一个倒霉鬼给绊了一跤,从电梯洞里摔下来。」

    「死人了吗?」孙小六这一下慌了,两只眼睛瞪得铃铛大。

    「从十二楼上摔下去,你认为还活得了吗?」接着,我告诉他有四个五十多岁,穿青年装的老青年来查这件事,发现顶楼地上的钢筋环并不是原先的设计,他们非常仔细地找出几枚「十分可疑的指纹」,发现那指纹竟然是一个小孩子的。说到这里,我刻意作出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抬手拍拍他的肩膀,道:「反正已经过了五年了,你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他们那时候没找上你,现在当然也没理由再找你,对罢?」

    可是——一如我所预期的——孙小六益发地紧张起来,两只垂在身侧的手掌不停地在鸟崽裤的边缝上搓着。最后,彷佛下了个极大的决心似地开口问我:「那我还是有罪吗?」

    「过失杀人,当然有罪。不过那时你还小,应该不会判你刑的;顶多你爸要进去蹲几天,管束不周嘛——不过还是要看他们抓得着、抓不着你就是。」

    「我不能再给我爸找麻烦了,他会掐死我!」孙小六一面说、一面急急回身,跑到对面大楼门廊前的石阶上反身坐下、起立、又坐7,用双手掩住脸,十只手指头尽往发根深处插搭。我继续朝我设定的计谋走上前,说下去:

    「奇怪了!你以前不是告诉过我:你可以让人『找不着』你,人找不着你你担什么心?」「我是无所谓。」孙小六依旧愁着一张脸,环臂抱膝,遮去鼻口,声音倒像是从裤裆里发出来的:「可是不能再给我爸妈找麻烦了,我已经太糟糕了,太糟糕了。」

    「你是说你动不动就要离家出走,一去就跟死了一样?」我锁住他的话,同时往他身边的石阶上一屁股坐下,把声量放低:「眞地没有任何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孙小六却不再言语了,把个脑袋又埋进臂弯里,就像我们小时候常干的那件事——使劲儿闻自己放出来的屁味那样。我又追问了一句,临时还想出了一套拐他吐实的说辞:「你要是肯跟张哥说,张哥也许还有办法救你;你要是,个劲儿装哑吧,那几个穿青年装的哪天又想起你来,我可是一点忙都帮不上的我告诉你。」

    「张哥要我说什么?」孙小六依旧埋着头脸,跟他自己的鸡巴说。「第一,你在外面瞎混,有没有让任何人知道?」

    「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孙小六说:「家里是不知道的,外面的话——张哥,你也清楚:不管混什么,总不能一个人混嘛!」

    「那你是混哪里的?『血盟』?『血旗』?『飞鹰』?还是『竹联』?」

    「不不不!张哥,我没有混那种;我是学手艺;我师父不准我混那种的,张哥你搞错了。」

    「好。我再问你第二,如果是学手艺,为什么五年才学一次?一次要学那么久,还都不同家里联络?你已经搞了几次了,三次总有了罢?」

    「四次了。」孙小六嗫嚅着说:「这一次我才刚到家,还没进门呢。」

    接下来我再问他学了些什么手艺?跟什么人学?在什么地方学?学到个什么程度?……他通通不答,彷佛趴在臂圈里睡着了一样。我只好使出撒手锏:「我忘了告诉你,那四个家伙还去找过你师父。」

    一听彭师父,他果然发了怵——脖梗儿挺起来、双眼直出去,傻了。反正是耗着不回家,我索性一发不可收拾地编下去:「他老人家找我去,要我好歹打听打听你这些年到底都在谁的门下混。今天你不告诉我,明天他还是要这么问你的;你不如跟我说了,我还可以帮你拿个主意。」

    这一招看来似乎起了一点作用。孙小六叹了口气,眨巴几下眼皮,道:「我很为难的张哥你不知道,所以才隔这么几条街,我却已经好几年没去看师父了。」

    说到这里,他又打住,过了也许好几分钟,他再贬两下眼,居然眨落了几滴眼泪,起初祇是几滴,在遥远的一盏水银路灯映照之下盈盈闪着亮光。接下来可了不得,龙头开了闸口,泪水串成行,沿脸淌下,收拾不住的态势。

    坦白说:我没想到一个像孙小六这样愚蠢又怯懦的孬蛋还能有这么大的委屈。在我看来,哭泣——哪怕是婴儿或畜生的哭泣——都应该具有庄严的意义;也就是会使人停止思考、停止观看、停止一切智性活动,而毫不保留地前去抚慰,以便能使之迅速脱离的一种情境。当人因为他者的哭泣而哪怕祇是暂时放弃了智性活动,也就超越广智性,这是我认为哭泣的庄严意义。可是孙小六在那样哭泣的时候,我有一种近乎被吓了一跳的感觉,好像目睹长出白发的奇石或者生了四只脚的怪鸡,纯粹出于一种突兀的、难以接受的、对物性的不理解。在那剎那之间,我才发觉我根本不认识孙小六。

    「我不像张哥你书读得那么好,又懂很多事情。我一点办法都没有,祇好随他们的便;他们要我干嘛我就干嘛。你知道的张哥,我就是这种人,谁要干嘛我就祇好干嘛。我什么都不行、什么都可以……」

    就在我要问他:「他们」是谁?而「他们」又要他「干了什么」的那一刻,从青年公园方向疾驶过来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轿车,轿车在即将驶过我们面前的时候猛里煞住,车身打横,挡住了整条大巷南来北往的通路。几乎同在下一瞬间,前后左右四门大开,从车上窜出来四个五十多岁,穿青年装的人物。不错,就是上我宿舍去闹谯的那帮猪八戒——眞他妈说曹操、曹操到——一时之间,我根本没想起前些日子编派了一段奇文瞎整他们一场冤枉的事,反而——十分奇诡地——我掉进了自己刚刚才编织的谎言里;也就是当这四个猪八戒厂车站定之际,我还以为他们其实是冲孙小六来的。于是,可以名之为「不知衰」的我居然还拿肘子撞了孙小六的腰眼一下,低声道:「我脔!说鬼鬼到;他们眞地来找你了。」

    可是开车的那个猪八戒却冲我招广招手——掌心向下、手背朝上,五指并拢,在空气中划两下,叫狗一样地道:「过来!」

    「叫我吗?」我瞄一眼正擦着泪水的孙小六,想起自己扯的谎,登时心一凉,嘴里还硬扯:「搞错了罢?」

    他们当然没搞错——他们是那种就算搞错了也能把错误说对、改对的人——车身右后方那个绕过车尾的时候用一种类似戏台上的伶工捏鼻子拖长腔地喊一声我的名字:「张——大——春——」

    同时右前座下来的那个则「豁浪」一下从后腰或是上衣后衬里掏出一副明晃晃、亮森森,看来是不锈钢材质制成的手铐,那手铐也像要先恫吓谁似地发出冰冷的撞击之声。

    接着,距离我们这边最近的第四个猪八戒环手抱胸,慢条斯理地说:「什么什么在『大通悟学』之下?又是什么什么『密取』?还来个什么什么什么什么『戒所得』?你小子究竟耍的什么鸟把戏?今天不弄明白,咱们几个就他妈是猪、八、戒!」

    如果不是那副手铐看起来逼眞吓人,我本来可以登时回一句:「你们早就是猪八戒了!」可是换了任何人,在当时那个处境;我猜顶多祇能像我一样——故作平静、无辜、且幼稚地一摊手:「你们是这样欺负老百姓的吗?」

    偏在这个当儿,我身旁早已站起身来的孙小六拍了拍鸟崽裤屁股后面沾的灰,步下台阶,一面应声说道:「这——其实不关张哥的事,都是我,个人干的。」说到这里,他停下脚,回头望我一眼,道:「张哥!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既然害到人家,就该认这个帐;不然就算逃到天涯海角心里也不踏实。拜托你跟我爸妈还有我姊说一声,就说大不了进去蹲一阵——蹲一阵也好,省得那些人又来找我麻烦。」后头这两句话的声音忽然低了许多,像是跟他自己在嘀咕。可我一听就明白了:他以为这几个猪八戒是冲他来的——在我顺口胡编的故事里,孙小六十二岁那年玩钢筋失手害一个泥水匠摔下十二楼去——而此刻的孙小六正像个大义凛然的侠客一样昂然走进那虚构的故事里去。

    我还没来得及分辩,开车的猪八戒却抢先一抬手,阻住孙小六的去路,同时朝我一瞪眼,道:「这是怎么回事?这小屄秧是哪里冒出来的」——没待话说完,他下巴颏儿歪了歪,似乎是示意拿手铐的那人对我下手。也就在拿手铐的和他擦身之际,孙小六左手倏忽向旁伸出,右手打个反扣,将开车的猪八戒阻挡他的那只胳臂绕成了麻花儿,人脸却「碰」的声撞上车窗玻璃。拿手铐的只差一寸之远便逮住了我的膀子,可他没逮住,身形却好似被脚下一滩滑油扯倒——脚在前、头在后,身躯平平直直腾在空中,胸口横着孙小六一只颀长的左臂,这左臂犹似那些特技团耍盘子的家伙们手里的竿子,一绕之下,那人兜空就旋了个大车轮。

    这一切只是弹指间事,孙小六在同一时刻中叫一声:「别动我张哥!」两个猪八戒便不省人事了——只那轿车的左前窗上落下巴掌大的一滩鲜血,车头边地上扔了副手铐,两个猪八戒哼也没哼一声,几乎像是商量好了似地并排躺在地上。

    另两个这时也已经脚前脚后闯到我和孙小六的右侧,先前像个唱戏的似地喊我名字的那个反手从屁股后面不知什么地方掏出一支黑漆溜溜的玩意儿——等我看清楚那是一把手枪的时候手枪已经飞到三楼高的半空之中,旋着轮状的花影儿掉下来,掏枪的猪八戒这一回恶吼了一声。我随即发现:他的手掌彷佛和腕骨失了联系;全靠一层薄皮垂挂着。

    剩下一个刚才还同我说「什么汁么」绕口令的猪八戒赶忙倒退几步,站到巷子对面的红砖道上去——说得更精确些:就是站在家父寝睡的房间外面。他两手反仆在墙上,被自己的车灯一照,眼睛挤成了斗鸡,鼻子嘴也扭着、歪着,过了大约有五秒钟左右,身子向下一滑,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动也不动一下了。给踢断手掌的这个连忙对我们说:「不成!他有羊痫风,得赶快撬开他牙巴骨;不然他连舌头都给嚼碎了。你们得帮我一个忙——」说时,人已经跑上前去,伸出没断的左手探进那癫痫发作的家伙嘴里,不料却给「喀叱」一声狠狠咬住,这一下全乱了。我可管不了那么多,弯身拾起地上那副手铐,尽力往远处扔了,再踅到丈许开外的排水栅旁捡起那把手枪。等我把枪塞进栅孔里,孙小六早已手起一扯,把咬人的病患的下巴颏儿给卸下来,算是救下断掌猪八戒的左手。不待任何人开口,他又回头走,把巷当央打横了的车身祇轻轻一推,那车就靠了边——不过猪八戒们原来就是自南而北开过来,这一下朝西停靠,占了对面车道。孙小六显然管不了那么多,吁口长气,对那断掌猪八戒说:「告诉你不关张哥的事,你们不听;现在可好,也不关我的事了。」说完掉头往双和街、青年公园方向疾行而去。我自然不能留下来,祇好抢步上前,勉强和他并肩走着,同时低声问:「上哪儿去?我们。」

    「到了青年公园就安了。」孙小六的脚步越走越快,快到我几乎看不清他的左右腿——奇妙的是我并没有落后;甚至可以说:我走得和他一样快。然而我是不可能走得这么快的——就在我狐疑越深之际,才赫然发觉我的两条腿根本未曾沾地;之所以能够且行且进,还走得我迎风猎猎面如刀割,完全是因为孙小六的一只右手掌:直抚按在我的脊梁骨上。换言之:是他一路用掌心吸着我向南疾走。从西藏路复华新村第四栋破公寓弄口,走到青年公园的小侧门,在我的感觉中只花了二十秒钟。我还来不及跟他说出我当时极端复杂的感受——比方说:惊讶、恐怖、亢奋、紧张、敬畏……以及其它;孙小六忽然闪身钻进那扇经常有闲人和野狗前来撒尿的水泥短墙,在墙的另一边闷声说道:「张哥!你还记不记得以前我们小时候——不不不,我是说我年纪还很小的时候?」

    「怎么样?」我也学他右一闪、左一闪,闪进第二面水泥墙的时候碰了一鼻子洋灰,登时涕泪喷涌。

    「我小时候青年公园还是髙尔夫球场,我们进不来,要逛就得去逛植物园,走好长一段路。有一次我们骑车去,还给警卫抓起来盖手印;那警卫还说:从此以后我们都是有前科的了。」

    「嗯。」我捏着鼻子,点点头,道:「去他妈什么狗屁前科,全是唬人的。」

    「我一直记得小时候的事。」孙小六这一下放缓步子,但是他似乎知道自己要到什么地方去、要做些什么,是以他忽而向右走十步,又忽而向前进八步,再折向左走五步,脚尖不时朝土质地面戳上一戳,随即又继续大步迈前,嘴里没忘了继续说:「如果能够的话,我眞希望自己一天也不要长大。」

    接着,他问我记不记得曾经在植物园的凉亭里告诉他亭子的石板地底下埋了个黑道大哥,我说记得。他又问我记不记得曾经送过他姊一支翡翠簪了,我犹豫了一下也说记得。他再问我记不记得他、小五和我在更小更小的时节玩儿办家家酒;我扮爸爸、小五扮妈妈,他却是我们的小孩。这,我无论如何是不会说记得的,于是狠狠地摇了几下脑袋。

    「我反而记得那些,反而记得很清楚。我爸说我脑子里净记一些比垃圾还没用的东西。可是——」一面说着,孙小六一面蹲下身,把一根儿童游乐场上的水泥桩子连根拔了起来——是那种碗口粗细、上半截刻意漆成树干色,假作砍去上半段,祇剩下半段的树桩墩子。听说这种墩子是专门设计了来训练小孩子平衡感的公园设施,可是多少年来我从没见过任何一个脑筋正常的小孩子肯到那墩子上去站过一回或者走上半步。孙小六拔起一根来,另只手朝那地洞里探了几把,随即扔在地上。我定睛一看,才发觉是一大堆松果。孙小六没住手,再拔起另一根,自然又挖出一大堆松果,口中继续说道:「可是我总觉得小时候什么都好,什么都有意思。我没读书;张哥,所以不会说。可我的意思张哥一定懂的。小时候就是无什么无?无——」

    「无牵无挂?无忧无虑?」

    「对,无忧无虑。」一边说着,孙小六已经把拔开的六根水泥树桩全给种回原先的坑里,一边数着散落一地的松果。我终于忍不过,问道:「这是什么?松果吗?我们要在这公园里过冬吗?」

    「差不多。」孙小六连看也没看我一眼,鸟崽裤口袋里摸出一个怀表般大的金属盘子,觑一眼,又仰脸衡天,手遮亮掌睇了睇,口中喃喃念广串乾坤震巽之类的咒语,站起来,朝左前方小小心心走了七步,下手放了一枚松果。接着,他的动作逐渐加快;分别从他立身所在的位置向不同方位又各走出五趟,再走回原点。每趟各走九到十八步不等,每隔几步便再放下一枚松果。这时我注意到:他每回一次原点再出发,都会转四十五度角或九十度角;且每一枚松果都是尖朝下、柄朝上,看似轻轻一放,其实无论著地之处是柏油路面、或土坡草丛、或红砖马赛克,那松果就好似扎进了一块豆腐或果冻里一样,再也摇晃不得。等我数到第二十六还是二十七枚松果的时候便再也跟不上,他简直就像个电影里运用快速镜头拍下来的鬼影子一样乍东乍西、忽南忽北,兜前转后,搞得我晕头转向,几乎要一口吐出前两天医里那帮人用点滴针打到我体内的糖水盐水——

    孙小六忽然停下来,直挺挺地站在我面前,抬手擦拭一下额头的汗水,苦笑道:「这个阵复杂一点,时辰过了就不灵了;所以非快一点摆不可。」

    「阵?」我愣了一下,彷佛就要想起些什么人或什么事情来,可是他话里的一切太诡异、太离奇,我什么也没想起,祇道听错了——阵?我看不出青年公园里的一花一草、一石一木有任何不同。半枯的树依旧迎风抖动着叶子,因为接触不良而闪青炽白的水银灯也仍旧十分科技地亮着。哪里来的什么阵?

    孙小六这时蹲在一根水泥树桩上,蜷缩如台湾猕猴作畏寒状,滴溜溜转着两丸瞳人,四面八方扫视了几圈,才说:「现在谁也找不着我们了。不信张哥你往外退十步,看看我在哪儿?」

    我根本听不懂他说些什么,可是依言我退了十步——其实不到十步——退到第五、六步上,我两眼一花,祇觉原先面前的一切都走了样;漫说那些高高低低的水泥树桩不见了,连一旁供孩子们攀爬的绳梯、围栏、树屋状的瞭望台、稍远处的秋千和跷跷板、旋转椅和公共厕所……也全都不见了,代之而出现的是一排三层楼高,修剪整齐的松树——而且是近二十年前,青年公园尙未开发建设之时,绕圈种植在高尔夫球场四周的那种松树。我揉了揉眼皮,继续朝后退足到第十步——也许还多退了几尺,情景依旧如是:方圆近百公尺以内是绿草青松,祇不过在夜色之中呈现一片片深浅不同的黝黑之色。至于百公尺之外,模模糊糊可以看见些许水银灯泛白的光泽,棒球练习场边高大的铁丝网,两座凉亭和一张仿欧式风格的白漆长条椅。我禁不住「噫」了一声,喊道:「小六?你在哪里?」

    孙小六应了声:「这里。」——他显然还在原处,也许是我正前方二十尺远的一根水泥树桩上。依照残留在我眼帘上的视象,他应该仍像先前那样维持着有如台湾猕猴的蹲姿,可是我看不见他。但听他接着说了句:「照原路走回来。」

    「不成,有树挡着,我过不去。」的确,一排密匝匝的松树明明横陈在六到八尺之外,枝干嶙峋、针叶茂密,不是松树是什么?然而孙小六毫不犹豫地从一株树干的「里面」叫了声:「张哥快过来啊!」

    就在那一瞬间,我眼前的树丛上打横扫过一束白光,光源是从我身后发出的,一扭头我看见两条人影和一支射出刺眼亮光的手电筒直直向我逼近。连想也没敢想,我猛地撒腿向前冲出,就在几乎要撞上一株松树的霎时间本能地闭上眼睛——可是我什么也没撞上——孙小六、水泥树桩、绳梯、围栏、瞭望台……一切消失了片刻的实景实物又原封不动地出现了。孙小六这时伸出一只食指竖在嘴唇上;我当然也不敢作声,任那光束从我身上扫去移来。奇怪的是:那两个人越走越近,却似乎完全没能发现我们。然后我看清楚,拿手电筒那个是青年公园巡夜的驻警,他身边那个是断了掌骨的猪八戒。

    「明明有个人影的,长官。」驻警说。

    「废话!」猪八戒说。

    「而且还有人讲话的,长官。」

    「我没听见吗?废话!」

    「跑到哪里去了呢?」

    「你问我我还问你呢。」

    他们一面说着,一面朝棒球场的方向寻去。我转头看一眼孙小六,他轻轻晃着身体,是那种应和着某种旋律柔和、又节奏明快的音乐而摇晃的架式;一、二、一、二。有如吉特巴舞曲——〈在老橡树上绑一条黄丝带〉——是的,碰、恰、碰、恰……我跟着晃起来,悄悄哼起我所熟悉的歌曲。越哼越大声、越哼越嘹亮,最后我索性放开喉咙唱了起来。

    在我开始意识到这天夜里的经历有多么神奇——以及一九八二年台湾流行的文学术语:「魔幻」——之前,我是如此如此地享受着有生以来第一次眞正体验到的自由,一种前所未有的逃脱、前所未有的解放、百分之百的躲藏。试想:一个力图逮捕你的猪八戒近在咫尺之内,对你居然视而不见;整个世界居然对你视而不见,爱你的人恨你的人知道你的人漠视你的人想念你的人讨厌你的人总之对你视而不见。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个境界!

    我一遍又一遍地环视公园里这个被大家名之以儿童游乐区的地方,最后禁不住像个小孩子那样兴奋地原地绕起圈子来,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终于——可能是由于双腿酸软无力或耳轮深处那套司平衡的半规管失去了作用——我仆跌在地,喘息着,口鼻因吸入大量的泥沙而呛咳不止。但是听在外人的耳中,那呛咳的声音,应该是非常非常快乐的笑声。孙小六也和我一样,快乐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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