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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翅 前言

    燕垒生

    《天行健》这个故事,起源于十几年前的一个构思。当时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个《名刀》,情节大致是这样的:共和军攻破了帝都雾云城,一个近卫军的小卒风云和同一伍的几个袍泽逃入了西边的沙漠,准备南逃到帝国仅存的诸侯国香虎国去。在沙漠边上,他们被追兵赶上了,奋战之下,只剩了风云孤身一人进入沙漠。在沙漠中,他遇到了沙盗伽洛王一族,不敌遭擒,但伽洛族的刀术师傅救了他,两人结伴而逃,却被追来的伽洛王赶上,又是一番恶斗,风云陷入一个沙窟,结果碰到了一个机器人十一号。在十一号的帮助下,他总算逃到了香虎国,先成了香虎国青月大公的奴隶,帮他赢得了刀术比赛后,被香虎王太子看中,收为己用,成为香虎国近卫军统领,也成了与香国虎权臣增长天抗衡的一件工具。这时香虎王决定称帝,然后北伐共和军,这时却发现三大公之一的苍月公有异动,风云受命前去查探底细,在那儿结识了苍月公一对了不起的子女百武公子和百兰郡主两人。写到三十万字时,其中一本突然不知扔到哪儿去了,可能被我当垃圾扔掉了,于是索然无味,就此搁下。

    二零零年的时候,突然又想起这个故事了,因为这故事实在很象黄易的《大剑师》。于是重新起了个头。当时想只写两到三万字的一个小短篇,但写了一半后发现实在写得太仓促,于是准备再加一些内容。可还是扔在那儿。过了一年,重新动笔写完,再看看还是不满意,于是就干脆不定字数,一直写下去。没想到这一写就一发不可收拾,花了一年时间,打出了二十四万字,也就是《天行健》的第一部《烈火之城》,最先写的一段就成了第一章。

    说实话,地摊文学是对文学的亵渎,这种故事无非是让自己的想象力有个归宿,只是写出来后还是敝帚自珍了。接着写下去,到现在,居然成了一个超过一百万字的大部头,当初写下那第一段话的时候,只怕自己都没有想到。

    《展翅》是《天行健》的一个外传。外传中,可能以这个为最长了,写到现在已经七万多字,全写完可能会达到十一二万。内容其实是抄袭了一篇苏联小说《第四十一个》。这篇小说看过的人不会多,说一个红军女战士的枪上划了四十条划痕,因为她击毙了四十个白匪。一次她抓住一个白匪,在押送回来的途中,这个英俊的白匪却救了陷入泥沼的女战士。两人产生了感情。似乎应该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尾了,可是,在结尾处,那个白匪见到自己一方的队伍,兴奋地不顾一切冲了过去,然而,正当他以为自己自由的时候,从身后飞来一颗子弹,他成了死在女战士枪下的第四十一个亡魂。

    这篇小说当初在苏联被拍成过电影,也招到了批判。对俄苏文学,除了布雷切夫的科幻,我喜欢的不多,记得住的只有叶夫图申科的《浆果处处》,还有写《鱼王》的阿斯塔菲耶夫的一个中篇《流星》。前者是讽刺小说,后者却是一个纯朴的爱情故事,一个年轻的俄罗斯士兵,在卫国战争时期和一个女护士无望而凄婉的恋爱,而这篇《第四十一个》同样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只是,用垃圾小说改编这样的好作品,实在是刻画无盐,唐突西施了。

    八三年,老师给我们出了一个作文题叫《我长大以后》,我就写我想当个文学家。现在当然已经长大了,人生七十之途,行程有半,渐渐也踏入了桑榆晚景。姚遂《醉高歌》曲有云:“荣枯枕上三更,傀儡场中四并。人生幻化总泡影,几个临危自省。”能临危自省的,只怕也少,所以人是暮气沉沉,文学梦虽然也早醒了,可是总还有点碎片在,仍然会写下去,即使明明知道写下的充其量只能灾梨祸枣,换几个烟钱,根本算不上有多少价值,只是仍然想写下去。昔皖贤张心远公不忍见贩夫走卒沉溺于口吐剑光和后花园私订终身,撰说部数千万言,虽不为道学先生所重,然有目者皆喜闻乐见。愚也不肖,唯愿学步心远公。

    抄一段《金粉世家》原序吧。高二时第一次读这部小说,读到下面这段话时,黯然无欢竟日。

    “吾之作《金粉世家》也,初尝作此想,以为吾作小说,何如使人愿看吾书?继而更进一步思之,何如使人读吾之小说而有益?至今思之,此又何必?读者诸公,于其工作完毕,茶余酒后,或甚感无聊,或偶然兴至,略取一读,藉消磨其片刻之时光。而吾书所言,或又不至于陷读者不义,是亦路矣。主义非吾所敢谈也,文章亦非吾所敢谈也,吾作小说,令人读之而不否认其为小说,便已毕其使命矣。今有人责吾浅陋,吾即乐认为浅陋;今有人责吾无聊,吾即乐认为无聊。盖小说为通俗文字,把笔为此,即不免浅陋与无聊;华国文章,深山名著,此别有人在,非吾所敢知也。”

    信哉是言。仆唯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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